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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薈要

《四庫全書薈要》乃清高宗啟動纂修《四庫全書》同時,諭令擷取全書菁華,另行繕寫成編。乾隆四十三年(1778)鈔成第一部,貯於坤寧宮御花園摛藻堂;翌年鈔成第二部,貯於長春園味腴書屋。咸豐十年(1860)英法聯軍焚毀圓明園,味腴書屋《薈要》付之一炬,而大內摛藻堂本遂成為天壤間僅存珍秘。 《薈要》共計收書463種,卷帙精約,簡而能賅。全書鈔校精審,且多能據原書迻錄,不粉飾失實,大幅提高可資參據的學術價值。此外,書前提要撰成時間較《四庫全書》閣書提要為早,內容多不相同,值得深入比對研究。最後,《薈要》與《全書》同樣採用四部分類,但在子目的設置與書籍的歸隸卻互見異同,在目錄學上也有其別具一格的分類特色。 《薈要》繕錄裝潢之款式規制,悉仿《四庫全書》而更為講究,每冊首末各鈐「攡薻坣」、「乾隆御覽之寶」、「摛薻堂全書薈要寶」。全書以紫檀木製作書函,共2,000函。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路二段221號
  • 數量
    11178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中華民國106年5月26日文授資局物字第10630055051號
    2017-05-26 00:00:00.0
  • 級別名稱
    國寶
  • 種類
    種類代碼
    G3


    種類名稱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 年代
  • 材質
    紙本,絹、木
  • 尺寸
    版框:22.7X14.6公分;書冊:31.9X20.2公分;木函:34.4X22.5X約13公分。
  • 保存環境
    庫房或展覽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777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具有特殊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歷史流傳已久或史事具有深厚淵源/具有特殊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品質精良且數量特別稀少/具有特殊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保存空間地址
    臺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保存空間屬性
    博物館、圖書館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歷史建築


  • 法令依據
    符合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4條第1項第1、2、4、5、6款。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既存(繼承)
  • 指定(登錄)理由
    《四庫全書薈要》乃清高宗啟動纂修《四庫全書》同時,諭令擷取全書菁華,另行繕寫成編。乾隆四十三年(1778)鈔成第一部,貯於坤寧宮御花園摛藻堂;翌年鈔成第二部,貯於長春園味腴書屋。咸豐十年(1860)英法聯軍焚毀圓明園,味腴書屋《薈要》付之一炬,本作大內摛藻堂本遂成為天壤間僅存珍秘,具獨一無二及無可替代性。 《薈要》共計收書463種,卷帙精約,簡而能賅。全書鈔校精審,且多能據原書迻錄,不粉飾失實,大幅提高可資參據的學術價值。此外,書前提要撰成時間較《四庫全書》閣書提要為早,內容多不相同,值得深入比對研究。此外,《薈要》與《全書》同樣採用四部分類,但在子目的設置與書籍的歸隸卻互見異同,在目錄學上也有其別具一格的分類特色。具特殊歷史、科學及學術價值。
  • 代表圖像來源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典藏或財產編號
    故薈000001-011178
  • 保存現狀
    1. 民國52年文物存置北溝期間,曾因房屋滲漏導致15種、194冊書籍浸濕,霉損沾黏。內有4種、12冊,係52年據文淵閣書重鈔:《左傳註疏》1冊、《春秋左氏傳事類始末》5冊、《春秋權衡》5冊,以上原書俱存;《欒城集》重鈔卷42前23頁。另有《漢魏六朝百三家集》5冊,係54年復院後再予補鈔,原書尚存。 2. 內有4種、39冊,經修復後已更換絹面:《春秋權衡》8冊、《十國春秋》7冊、《御定佩文齋詠物詩選》5冊、《漢魏六朝百三家集》19冊。 3. 部分曾受水漬霉傷書籍,已經修復。如:《公羊注疏》、《穀梁注疏》、《左氏傳說》、《佩文齋詠物詩選》、《唐文粹》等。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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