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桃園大廟口派出所

桃園大廟口派出所
禁止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僅限公開瀏覽

桃園大廟口派出所

緊鄰桃園大廟景福宮東側中正路上的大廟口派出所,設立於明治 36 年(1903) 。大正 9 年(1920),景福宮一帶進行市區改正,並將「桃園保甲聯合會議所」與「警官派出所」合一,原派出所重建,於昭和 2 年(1927)落成,一樓為大廟口派出所,二樓是保甲聯合會議所。民國 36 年(1947)大廟口派出所合併桃園警察所知直轄派出所為「景福分駐所」,繼續於此辦公。 本棟為洋式磚造文化瓦二層式建築,木構架屋頂及 RC 樓板。具 1920 年代公共建物的混合構造特色。目前屋頂已改變,外觀也更換磁磚,但歷史建築的立面格局仍存,內部亦保有原本裝修線腳,呈現當時之工匠技術。其與周邊店屋有迫縮段接,可說是店屋式的派出所。 桃園大廟口派出所位居市街發展的重要區位,見證從清朝保甲制度到日治時期警察派出所制度的結合關係,為兼具建築及地方歷史價值之文化資產。

下載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空間、地域與遷徙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桃園市
桃園區
中正路198號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10600204601號
2017-02-16 00:00:00.0
種類
種類代碼
A6


種類名稱
衙署


外觀特徵
兩層樓三崁店屋形式,當初為罕見的保甲與派出所共用之機關。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國有財產署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3322592分機8607
主管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所屬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
室內特徵
室內仍保存原裝修線腳,呈現當時匠藝特色。
是否收費
是否開放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桃園市
桃園區
桃園段中南小段
21-3
2
桃園市
桃園區
桃園段中南小段
21-19
3
桃園市
桃園區
桃園段中南小段
21-28
緯度
24.995149
經度
121.311038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4款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桃園市文化資產導覽手冊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歷史文化價值者: 為桃園罕見尚存之派出所與保甲共用之派出所,見證清朝保甲制度到日治時期派出所制度的歷史與社會意義。 2.具建築史或技術史價值: (1) 見證1920年代公共建築的磚木構與RC結構的混合構造特色,具建築技術史價值。(2) 建築格局均維持原貌,內部仍保存原裝修線腳,呈現當時匠藝特色。 3.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位於大廟旁,具生活歷史文化價值,與都市紋理關係密切,具備再利用發展潛力。
開放時間
開館時間09:00-17:00 周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導覽預約03-3322101分機5618

關鍵詞

回到最上方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