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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區「圓通禪寺」

待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完成後填列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北市
    中和區
    圓通路367巷64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新北府文資字第1052109320號
    2016-11-09 00:00:00.0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100256121號
    2021-02-17 19:37:17.702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2


    種類名稱
    寺廟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圓OOO
    建築所有人
    圓OOO
    土地所有人
    僑OO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9603456
  • 主管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北市
    中和區
    盛昌段
    1006
    2
    新北市
    中和區
    盛昌段
    1007
    3
    新北市
    中和區
    盛昌段
    1042
    4
    新北市
    中和區
    盛昌段
    1043
    5
    新北市
    中和區
    盛昌段
    1044
  • 緯度
    24.98274887792217
  • 經度
    121.49276443906538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圓通禪寺創建於昭和元年(1926),傳承自大乘佛教曹洞宗,為臺灣早期專收女眾之佛寺,具歷史意義。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指定基準。 二、圓通禪寺依山起築,整體建築群保存完整。大雄寶殿屋頂為重簷歇山,鋪日式黑瓦;殿內梁柱、天竺式天花、神龕及窗楣之細部裝飾,甚具特色,融合臺灣傳統、日本及西方建築風格為一體;山門建築因地制宜,將石階與門殿結合,表現優異的設計,造型雄偉,與大雄寶殿遙遙呼應,極為罕見。具時代建築、流派、技術之意義。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2、3款之指定基準。 三、整體環境優美,山壁有彌勒佛像及「佛」字摩崖石刻,造型、刻工展現獨特匠藝,具建築工藝之價值。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之指定基準。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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