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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民祠記碑

本碑記錄清乾隆五十一年(西元1786年)林爽文事件發生後,臺灣知府楊廷理倚仗義民協助守禦府城,亂事平定後建「義民祠」於府城鎮北坊,並捐俸購置祠旁店屋及田地,以資歲祀。義民祠今已不存,僅存本碑記見證昔日義民祠之創建,並呈現臺灣清領時期,官方逢亂運用地方力量平定之史實,印證林爽文事件,具歷史意義與價值。 本碑碑文雕刻精細,具石刻藝術價值,且臺灣知府楊廷理所立之碑,目前府城僅存六件,本件碑記為其中之一,碑文清晰可辨,具珍貴稀有性。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中西區
    民族路2段212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處字第1041092335B
    2015-11-11 00:00:00.0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3


    種類名稱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種類子類別代碼
    G3.99


    總類子類別名稱
    其他


  • 年代
    1790
  • 材質
    花崗岩
  • 尺寸
    縱148cm、橫60cm、厚18cm
  •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五巷1號2樓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研究組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2213569#603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具有史事淵源/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臺南市政府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其他


    保存空間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二段212號(赤崁樓)


    保存空間屬性
    其他--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無文資身分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4、5款。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其他
  • 指定(登錄)理由
    本碑記錄清乾隆五十一年(西元1786年)林爽文事件發生後,臺灣知府楊廷理倚仗義民協助守禦府城,亂事平定後建「義民祠」於府城鎮北坊,並捐俸購置祠旁店屋及田地,以資歲祀。義民祠今已不存,僅存本碑記見證昔日義民祠之創建,並呈現臺灣清領時期,官方逢亂運用地方力量平定之史實,印證林爽文事件,具歷史意義與價值。 本碑碑文雕刻精細,具石刻藝術價值,且臺灣知府楊廷理所立之碑,目前府城僅存六件,本件碑記為其中之一,碑文清晰可辨,具珍貴稀有性。
  • 代表圖像來源
    所有人提供
  • 典藏或財產編號
    5040190-5015331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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