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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院長宿舍

「前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前身為臺灣省臺北育幼院。育幼院初創於臺北北投,主要收容撫育貧困失養之兒童。後因北投舊址房舍設備老舊、地域狹窄,無法擴院,為配合院務推展需求,遂於民國69年由北投院區搬遷至桃園蘆竹。同時配合桃園院區之設立,興建育幼院獨棟之院長宿舍、二層連棟之員工單身宿舍或家庭宿舍等,共計七棟建物。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桃園市
    蘆竹區
    桃園市蘆竹區吉林路34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30088148號
    2014-05-29 00:00:00.0
    指定為縣定古蹟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030323638號
    2015-01-13 00:00:00.0
    行政改制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040242409號
    2015-09-22 11:56:47.148
    變更指定理由、補充地址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060007027號
    2017-01-20 11:57:04.548
    變更指定範圍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桃園市歷史建築前內政部北區兒童之家宿舍群整體修復工程107年6月27日竣工,現文化局OT委託經營管理,整體園區命名為「南崁兒童藝術村」。
  • 外觀特徵
    院長宿舍為本區宿舍群中最具特色之建築,為獨門日式屋舍,略具50年代建築風格,惟經整修後已不見日式木構造建築特色。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3322592分機8612
  • 主管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
  • 室內特徵
    三房兩廳之配置。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具其他古蹟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桃園市
    蘆竹區
    羊稠段
    413
    2
    桃園市
    蘆竹區
    羊稠段
    414
    3
    桃園市
    蘆竹區
    羊稠段
    415
  • 緯度
    25.050319
  • 經度
    121.297441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5、6款。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為前臺灣省臺北育幼院由北投搬遷至桃園蘆竹,整體宿舍群具有見證幼教、保育歷史意義。 2.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1)院長宿舍為本區宿舍群中最具特色之建築,為獨門日式屋舍,略具50年代建築風格。 (2)建物保存狀況尚佳,場域完整,具再利用發展潛力。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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