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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裡藺草編織

苑裡藺草編織的起源,相關文獻有不同的見解,「苑裡藺草編織」與「大甲蓆帽」,這兩者名稱的爭議,自昭和十年(1935年)台灣總督府在台北舉辦「臺灣始政四十周年紀念博覽會」起爭論迄今(張仲堅,2010)。有研究者認為,以今日的行政區劃分,爭論往昔產業形成名義,易陷入狹隘的地域觀念,恐也不符合歷史事實(張仲堅,2002);然而,致力於地方知識建構的人類學者紀爾茲認為,文化詮釋興起一種轉變,應從人類生活起居過活的行動中去建構文化的多樣性,並應將社會從編織到巨大的因果中轉變為安置於當地人的認知建構中以求解釋(2002,楊德睿譯),於是建立當地人所屬的語彙而非他人的詮釋來建構屬於在地的地方知識有其重要性。此外,近來年隨著臺灣於1990年代興起的社區總體政策的推動,由下而上的地方意識逐漸蓬勃發展,苑裡帽蓆界及文史工作者多年來也積極為苑裡藺草編織產業奔走正名,主張藺草產業不應再統稱為「大甲蓆帽」,而應建立「苑裡藺草編織」的發展脈絡與獨特性。本調查研究的文獻探討將在建立地方知識的基礎上,嘗試從相關文獻及調查報告等史料,梳理苑裡藺草編織的獨特性,並佐以此次調查研究的訪談採集發現,探討苑裡藺草編織的源流與工藝發展歷程。是為維持家計而習得此項技藝。然而隨著時代變遷,手工傳統技藝逐漸沒落,因深感可惜與不捨,決定【藺起爐灶】重新投入藺編的領域,以創新的工藝,讓藺草編織展現不同的藝術價值。保持具有的傳統編織技法,壓一、壓二、揀花圖案變化、增減支、起底至收邊編法、注入新的元素、從橫編創出直編法、從傳統平面作品創出立體一體成型作品,並結合中國結元素,創作突破性的藝術品,展現出傳統藝術的實用性與價值。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苗栗縣
    經度 120.6775054 緯度 24.4098262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40000884C號
    2015-01-28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文資字第1040007744B號
    2015-08-10 00:00:00.0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50004018A號
    2016-04-29 00:00:00.0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90005414B號
    2020-04-27 00:00:00.0
  • 級別名稱
    傳統工藝
  • 種類
    種類代碼
    E1.1


    種類名稱
    編織


  • 所屬族群
    族群名稱
    其他


    類別名稱
    漢民族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苗栗市自治路50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觀光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7-352961#713
  • 主管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苗栗縣政府
  • 評定基準
    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第1項及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 保存者/保存團體
    呂錦霞、徐惺惠、吳彩卿、吳淑芬、郭麗雪、溫雪雲、劉素珍、劉彩雲、劉蔡腰
  • 指定(登錄)理由
    依傳統藝術民俗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審查登錄辦法相關基準,苑裡藺草編織無論藝術性、特殊性及地方性均已具備登錄條件,保存者無論在地方特色、傳統藝能體現,個人獲得獎項與技藝傳承領域,已具備登錄資格。
  • 代表圖像來源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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