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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旨碑

光緒二年(1876年)福建巡撫丁日昌視臺,曾與林維源籌臺灣防務;林感於「國家興亡匹夫有責」,於光緒五年(1879年)6月25日,捐獻海防軍費60萬兩銀,榮任內閣中書,並追贈三代一品封典,賜建牌坊於臺北新莊,此聖旨碑原即位於牌坊最上端。臺灣二戰後,因交通建設拓寬馬路拆掉此牌坊,聖旨碑現立於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三落大厝右前庭園內。此碑除了是林家為國捐獻的歷史證物外,聖旨碑雕工極為精緻亦是寶貴的文化資產。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北市
    板橋區
    西門街42-65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新北府文資字第1041327312號
    2015-07-22 00:00:00.0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2


    種類名稱
    生活及儀禮器物


    種類子類別代碼
    G2.1


    總類子類別名稱
    信仰及儀禮器物


  • 年代
    西元1879年
  • 材質
    石質
  • 尺寸
    長54.5公分x高72公分x厚11.5公分
  • 保存環境
    戶外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9603456
  • 主管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具有史事淵源/具有一定之時代特色、技術及流派/具有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具有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林本源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祭祀公業法人新北市林本源


    保存空間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西門街42-65號(國定古蹟林本源園邸三落大厝庭院)


    保存空間屬性
    宅第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古蹟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5、6款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既存(繼承)
  • 指定(登錄)理由
    一、碑體以青斗石雕刻而成,應是在唐山雕刻完成之後,連同其他構件運輸來臺,具有特殊價值。 二、聖旨碑具有歷史性、技藝性、藝術性,為本市唯一的聖旨碑,極具珍貴稀有性,符合古物登錄基準。
  • 代表圖像來源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 典藏或財產編號
  • 保存現狀
    民國一百一十三年(2024)完成古物維護修復,現狀良好。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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