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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埔西河堂(林浩流公廳)

建築興建史、使用變遷史 清乾隆年間,廣東省饒平縣扶陽樓人林浩流在乾隆三十一(1766)年攜長子渡海來台,原落腳在六家,約於乾隆四十九(1784)年遷至新埔枋寮定居,原興建茅草屋居住,逐步整修為泥磚房舍,逐漸發展成為地方上的大家族。 西河堂正廳為「祭祀公業林六合」派下公廳,格局屬「一堂六橫」的大型夥房屋,左右各三槓橫屋為子孫居住之空間,中央廳堂則為祭祀空間。 西河堂一般稱為「林六合公廳」,而林家子孫則稱之為「烟香公廳」,因為在清朝及日治中期,林家獲官方特許在西河堂可販售鴉片烟供人吸食,故稱為 「烟香公廳」或烟店,當時烟店右前方有旗杆台一座,每當旗杆上升起黑色「烟旗」,即表示烟店正在營業中,客人可以進入吸食或購買鴉片。 因此,西河堂可說是台灣少見,具有販賣鴉片烟執照的建築,也可以從西河堂窺見過去台人吸食鴉片的一段歷史。 建築相關之人物事件歷史 西河堂在配置上與一般夥房屋不同,正堂為五間見光的面寬,但中央三開間外加一道圍牆,與廣大的天井,區隔出內外天井,獨立形成一個祭祀的公共區域。這樣獨特的配置方式,也可看出林家人對於祖先的敬重。 西河堂彩繪部分為廣東大埔名匠邱鎮邦主筆,為西河堂留下不少精彩作品,除木構件之彩繪外,尚有門神彩繪、內部白灰牆之書畫,不但具有美觀功能,也具教化子孫之意義。 在剪黏泥塑之工藝上,雖無法得知施作匠師,但其技法相當純熟,特別在正堂屋棟中間設置一座罕見吉星樓,樓內泥塑「天官賜福」具有祈福之義,象徵著居住在這裡的子孫永遠「吉星高照」,極具藝術價值。 建築場所精神價值 西河堂為林家公廳,昔稱「烟香公廳」,不但具有特殊之歷史文化,在建築工藝上代表著日治昭和年間的客家建築藝術風貌,規模、格局均具歷史價值及稀少性,正堂建物有木雕、泥塑、彩繪、剪黏,裝飾精美;木構與白灰牆上書畫為名師邱鎮邦作品,藝術價值甚高,且足以表現民間藝術特色,因此有極高的保存意義與價值。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竹縣
    新埔鎮
    下寮里義民路三段50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40100081號
    2015-06-24 13:36:00.0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089050045號
    2019-04-12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1


    種類名稱
    祠堂


  • 現狀
    西河堂為傳統客家伙房,為一堂六橫屋之三合院,其堂屋十七架楹,正堂為為七間起之形式,各空間名稱包括正堂、左一橫屋、左二橫屋、左三橫屋、右一橫屋、右二橫屋、右三橫屋及前方內、外埕所形成的三合院
  • 外觀特徵
    外觀特徵新埔西河堂目前外觀保存良好,現所見外貌為昭和三(1928)年修建,格局屬「一堂六橫」的大型三合院。公廳建築面寬共五開間,中央三間退縮為步口廊,步口廊寬敞形式簡單,具古樸風格,中央即為祖堂大門,大門採三關六扇門作法,上方懸掛「西河堂」匾額一方。 新埔西河堂具有濃厚的客家風格建築,其前有內外埕,圍牆圍籬,後有化胎、水井及植栽圍籬;其中,以堂屋最具特色,為燕尾屋頂,正堂建物裝飾精美,有木雕、彩繪、泥塑、剪黏,保存完整,彩繪是已故名師「邱鎮邦」的作品,藝術價值甚高。而其在水車堵上的泥塑、正廳牆上的書畫、彩繪都透漏著濃厚的警示或教育意義,尤其是水車堵上的「四不足」歷史故事-嫦娥照鏡嫌貌醜、石崇富豪苦無錢、武帝為君欲成仙、彭祖焚香祈壽年,最能警惕世人。 此外,正廳神桌下供奉「龍神香位」、院牆上設「天公爐」都是客家建築特有的習俗。而正廳屋頂燕尾棟中間設置一座全台罕見「吉星閣」,內有泥塑仙翁作為避邪與祈福涵義,象徵居住在這裡的子孫永遠「吉星高照」。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祭OO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5510201分機600~612
  • 主管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縣政府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竹縣
    新埔鎮
    燒炭窩段
    780
  • 緯度
    24.840485
  • 經度
    121.042838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款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107年-新竹縣新埔西河堂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 指定(登錄)理由
    1.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新埔西河堂於明治三十一(1898)年前已落戶於新埔舊庄(下枋寮)現址,昭和三(1928)年因地震曾重修改建。初遷該地經營菸店營生,左橫屋留有昭和六(1931)年至昭和十一(1936)年由六大房後人林代保落墨書法勸世,為區域發展沿革重要見證。 2.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正堂正面牆體於日治時期將土埆構造改為清水磚砌,大廳兩側仍維持卵石基座上方斗砌與土墼混合之構造,牆體呈現出豐富的構造樣式。木構架、細木作、彩繪、泥塑與剪黏等均相當細膩精緻。 3.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正堂正脊「吉星閣」脊飾特殊,意欲庇蔭後代子孫。內埕圍牆之神龕、古井、爐灶與煙囪等完整保留傳統構造,皆為新竹地區客家形式,可感知早期客家生活方式。
  • 開放時間
    公廳及內埕開放參觀 每日7:00-17:0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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