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興建史、使用變遷史 清乾隆年間,廣東省饒平縣扶陽樓人林浩流在乾隆三十一(1766)年攜長子渡海來台,原落腳在六家,約於乾隆四十九(1784)年遷至新埔枋寮定居,原興建茅草屋居住,逐步整修為泥磚房舍,逐漸發展成為地方上的大家族。 西河堂正廳為「祭祀公業林六合」派下公廳,格局屬「一堂六橫」的大型夥房屋,左右各三槓橫屋為子孫居住之空間,中央廳堂則為祭祀空間。 西河堂一般稱為「林六合公廳」,而林家子孫則稱之為「烟香公廳」,因為在清朝及日治中期,林家獲官方特許在西河堂可販售鴉片烟供人吸食,故稱為 「烟香公廳」或烟店,當時烟店右前方有旗杆台一座,每當旗杆上升起黑色「烟旗」,即表示烟店正在營業中,客人可以進入吸食或購買鴉片。 因此,西河堂可說是台灣少見,具有販賣鴉片烟執照的建築,也可以從西河堂窺見過去台人吸食鴉片的一段歷史。 建築相關之人物事件歷史 西河堂在配置上與一般夥房屋不同,正堂為五間見光的面寬,但中央三開間外加一道圍牆,與廣大的天井,區隔出內外天井,獨立形成一個祭祀的公共區域。這樣獨特的配置方式,也可看出林家人對於祖先的敬重。 西河堂彩繪部分為廣東大埔名匠邱鎮邦主筆,為西河堂留下不少精彩作品,除木構件之彩繪外,尚有門神彩繪、內部白灰牆之書畫,不但具有美觀功能,也具教化子孫之意義。 在剪黏泥塑之工藝上,雖無法得知施作匠師,但其技法相當純熟,特別在正堂屋棟中間設置一座罕見吉星樓,樓內泥塑「天官賜福」具有祈福之義,象徵著居住在這裡的子孫永遠「吉星高照」,極具藝術價值。 建築場所精神價值 西河堂為林家公廳,昔稱「烟香公廳」,不但具有特殊之歷史文化,在建築工藝上代表著日治昭和年間的客家建築藝術風貌,規模、格局均具歷史價值及稀少性,正堂建物有木雕、泥塑、彩繪、剪黏,裝飾精美;木構與白灰牆上書畫為名師邱鎮邦作品,藝術價值甚高,且足以表現民間藝術特色,因此有極高的保存意義與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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