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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塔

民國39(1950)年韓戰爆發,中國大陸派遣人民志願軍介入韓戰。戰爭持續至民國42(1953)年,交戰雙方簽訂了「韓戰停戰協定」。根據協定內容,不願意遣返的中國人民志願軍戰俘約1萬4,000餘人,移交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監管,但由中國共產黨進行為限九十天所謂的「解釋」洗腦工作,並於監管一百二十天後,開始釋放,恢復平民身分。 而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深信,這些戰俘是中共逼迫到韓國戰場的,因此他們必將返回自由祖國,為聲援這些戰俘能如期於民國四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獲得釋放,於是立法院提議通過民國四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戰俘釋放日為「自由日」;民間人民團體亦組成「中華民國援助留韓義士委員會」,並發起「反共義士自由日運動」。在澎湖的各界青年也為響應「反共義士自由日運動」,而聯合起來發表「澎湖青年響應反共義士自由日運動宣言」,並決議在一月二十三日零時前後舉行不夜天大會,並建造「自由塔」一座,以慶祝紀念之。是以,「自由塔」是蘊含當時著本縣青年的熱情,並為慶祝反共義士重獲自由而修建。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澎湖縣
    馬公市
    馬公段227地號上之定著基地。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0437017502號
    2015-06-22 13:58:14.0
  • 種類
    種類代碼
    A9


    種類名稱
    碑碣


  • 現狀
    此標的為1954年所建造,目前碑碣外觀主體狀況良好。
  • 外觀特徵
    正面書寫「自由塔」,背面書寫「中華民國四十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澎湖各界青年建」,塔尖端嵌有紀念自由象徵之「自由徽」,徽上繪有中華民國與韓國國旗。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因碑碣位處公車等候站,人群流動密度高,會產生一些垃圾且周遭雜草生長,應定期派人巡視除草整理。
  • 使用情形
    陳設於由於馬公市中華路、北辰街與水源路三條道路交接而形成之綠地公園內。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澎湖縣
    建築所有人
    澎湖縣政府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9261141#138
  • 主管機關名稱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澎湖縣政府
  • 室內特徵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澎湖縣
    馬公市
    馬公段
    227
  • 緯度
    23.569958
  • 經度
    119.571273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自由塔為澎湖地方青年關懷韓戰的見證,具有歷史文化價值。 2.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以黑白兩色碎石與水泥為建材,泥塑字體清秀誠敬,簡單、樸實,見島嶼地方風貌。 3.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碑塔之樣貌風格與泥塑字體皆已經歷一甲子時光仍大致完好,展現時代技術的優秀。 4.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自由塔為1.23自由日之由來,且為全台唯一與韓戰歷史之明證與史實教材,其景觀為馬公60年代之重要共同記憶。
  • 開放時間
    全天開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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