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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銀行繼光街宿舍

該建築為實業家山移定政於大正6年(1917)所興建之宅邸,大正11年(1922)山移氏逝世,其子繼承後售予土屋達太郎作為其法律事務所暨住處;後因向株式會社彰化銀行抵押借貸,還款不力,於昭和12年(1937)由彰化銀行購得產權,後作為該行董事長坂本信道之宿舍。 戰後,林獻堂次子林猶龍擔任彰化銀行董事長期間曾居於此(1946-1955),林猶龍逝世後遺眷搬離,恰逢省府由臺北遷至中興新村,時任省主席周至柔任內即入住於此(1957-1962),並進行較大規模的增改建,後再作為高階主管宿舍。 建築為日式木造複層仿西式大型獨棟官舍宅院,規模宏大,構法細緻,建築用材及工法俱佳,具稀有性,表現日治時期重要文化風貌;且為臺灣金融歷史及發展之重要見證,與地方歷史、文化及人物均關係密切。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西區
    繼光街9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古字第10401309231號
    2015-06-17 00:00:00.0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 現狀
    民國107年(2018)完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管理維護情形良好。
  • 外觀特徵
    本建築興建於大正 6 年(1917 ),屋主山移定政擁有較高的社經條件,不僅其住家建築獨具風格,周邊的庭園也設置獨立觀賞用的日式庭園及遊園動線,提升了建築的居住品質,最初之庭園也應展現了明治晚期、大正初期的庭園風格,民國 75 年( 1986 )間改建,保留前院庭園石組、石燈籠及各種植栽;其餘建築本體外觀特色如下: 一、本館 (一)原始使用功能係做為山移定政的私宅使用,為兩層樓式木造建築,採傳統和式住宅之作法,完整保存日治時期私人木造建築之構造特色,包含入口門廊、出窗雨披、簷口屋面、主量體與二樓山牆、二樓迴廊欄杆、欄間、門窗扇等,均呈現日式木造民宅細膩優雅之外型與作工,有別於日治時期木造官舍相對平實之做法。連同空間格局與尺度亦有別於常見木造官舍規模。 (二)入口門廊、出窗雨披、簷口屋面、主量體與二樓山牆、二樓迴廊欄杆、欄間、門窗扇、會客室天花板與外牆、原露臺增建量體屋架等構造均相當罕見,具特殊性與稀少性。 (三)主量體與二樓屋架均採用西式正同柱式桁架,顯示當時的傳統日式木造建築已經融入西式構造系統,見證營建技術之進步。 (四)天溝、落水管等亞鉛板製構件形式完整,保存亦完整;門窗與家具等各式五金亦保存完整,具工藝價值。 二、別館 (一)為本館旁的獨立建築,亦為獨棟日式木造建築,與本館設有廊道連接。屋架採用之和小屋組單元以斜向構件構成穩定三角形單元、屋架單元之間以單向斜撐與單側水平夾撐連接等做法,顯示已有將和小屋組融入西式桁架之結構觀念,但是與後期案例相較,別館上述構造不甚完整,應為和小屋組融入西式桁架單元概念之早期案例,記錄當時營建技術觀念發展過程。 (二)入口雨庇、山牆垂直板材、山牆簷口特殊造型以及部分複合構造外牆等構造部位具特殊性與稀少性。 三、本館附屬建築 (一)位於西南角隅,為兩層樓加強磚造建築。整體構造保存完整,雖不具特殊性與稀少性,但仍記錄當時加強磚造建築之構造特色與工法。 (二)二樓出窗、樓梯與同時期建築相較,施工品質較為優良,為該棟建築較具代表性之構造部位。
  • 使用情形
    在古蹟建物未修復前,內部空置並無使用, 僅於建物外部之土地作為停車空間使用 ,未來建築空間使用將依修復後之再利計畫內容而定。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彰OO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一、本館 一樓平面包括應接室(客廳)、書齋、座敷、居間(三間)、茶之間(餐廳)、臺所、露臺及廁所等;二樓則為獨立之居間(或寢室)。 二、別館 依據原始構造痕跡可以釐清原始空間原貌,主要可分為出入口、內部空間構造等部分。出入口依據外觀痕跡得知原有三個出入口,目前內部空間已經重新隔間為一廳及三房的格局,原有之主要及次要出入口均已經封閉,並將南側之窗扇修正為現有之出入口。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西區
    民生段一小段
    9
    2
    臺中市
    西區
    民生段一小段
    9-1
  • 緯度
    24.136649
  • 經度
    120.680027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4、5款
  • 指定(登錄)理由
    ㈠彰化銀行繼光街宿舍,由彰化銀行株式會社於民國24年興建,本建物為彰化銀行宿舍,曾作為省主席臺中行館。建築為日式木造複層仿西式大型獨棟官舍宅院,規模宏大,構法細緻,建築用材及工法俱佳,具稀有性,表現日治時期重要文化風貌。 ㈡本建物具稀少性及獨特性,不易再現,具有建築史上的意義及價值。是為臺灣金融歷史及發展之重要見證,與地方歷史、文化及人物均關係密切。 ㈢符合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4、5款所列基準。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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