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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臺灣府城碑記

數量:1組1件。 主要材質:花崗岩。 尺寸:縱262公分*橫148公分*厚16公分。 特徵:邊框刻有花飾,額刻皇清、雙龍及太陽圖騰。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中西區
    樹林街二段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處字第1040415095B號
    2015-05-11 00:00:00.0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3


    種類名稱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 年代
    1790(清乾隆五十五年)
  • 材質
    花崗岩
  • 尺寸
    縱262公分*橫148公分*厚16公分
  •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 主管機關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221356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具有史事淵源/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具有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大南門碑林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大南門碑林


    保存空間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保存空間屬性
    其他-公告無資料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無文資身分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5、6款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既存(繼承)
  • 指定(登錄)理由
    清乾隆五十三年(西元1788年),林爽文事件平定後,清廷治臺態度轉趨積極,為強化城牆防禦功能,分別於臺灣府城、嘉義、鳳山三地修建城垣,以資捍衛;臺灣府城始由竹木為垣而改築土城,總理其事者為時任臺灣府知府楊廷理。本件碑記即此次改建臺灣府城的紀錄,詳述改建原由、工程內容、金額與工期,文末錄始終是役而不辭勞瘁者姓名。本碑為清領後期,清廷治臺作為轉趨積極之歷史見證。 本碑於清乾隆五十五年八月(西元1790年)設立,記錄府城城垣的材料由竹、木而改為磚、土、石的始末,為臺灣府城城垣改建之珍貴歷史紀錄,並見立碑者臺灣知府楊廷理治事恢宏的風範。
  • 代表圖像來源
    臺南市政府
  • 典藏或財產編號
    公告無資料
  • 保存現狀
    公告無資料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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