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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儒考棚

臺灣府儒考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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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府儒考棚,為清末臺灣升格建省後,於中部興建「臺灣省城」與舉行科舉考試之試院考棚,落成於清光緒18年(1892);光緒20年(1894)因省會移往臺北,改隸屬於臺灣府。日治後(1895)改作為中部地方行政單位之辦公廳舍,依其改制變遷次序為臺灣民政支部、臺中縣、臺中廳以及臺中州。 大正2年(1913)起因配合新廳舍(今國定古蹟臺中州廳)的新建與擴建,考棚建築陸續遭到拆除。大正13年(1924)將其局部遺構(原考棚第四進之「閱卷廳事」)拆卸遷建至現址,改作州廳官員之俱樂部與議事堂。 戰後(1945),由於行政制度變革,產權分配紊亂,致使本案土地屬臺中市政府所有,建物則歸彰化縣政府管理,實際則由民間佔有並付予縣府補償金以使用。民國95年(2006)始由市府公告指定為市定古蹟,民國98年(2009)出版調查研究暨修復計畫,民國108年(2019)修復工程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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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西區
府後街38-8號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0950236973號
2006-11-17 14:15:45.874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古字第10302237081號
2014-11-11 14:16:37.191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古字第10400890931號
2015-04-30 14:17:23.62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古字第10802563181號
2019-11-06 00:00:00.0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考棚


現狀
民國108年(2019)修復後,周緣違建拆除改做廣場空間,古蹟保存範圍以再利用防護鋼棚包覆,保有其木棟架與柱列,屋面未恢復瓦作,整體呈現寬敞通透之感。
外觀特徵
目前所見之考棚遺構,為座向東偏北一度之傳統七開間木結構,且具有閩北與浙江一代之風格,為臺灣目前所存建築中所僅見。 棟架為11架屋架前帶一座「捲棚軒」,明間為「抬樑式」,次間與邊間則採用具有中柱之「穿斗式」。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為臺灣現存少有之清領時期官署建築,尺度、工法及用材均極為罕見,其遷建歷史見證清領時期官屬群落至日治州廳區之都市變遷,極具保存及建築研究價值。
使用情形
樸實創意設計有限公司委託活化經營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臺中市政府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室內特徵
現存建築空間寬約 12 公尺、長約 29公尺、高約 6公尺,室內空間除八列棟架之木柱與柱珠外,無其他隔間遮蔽,整體通透寬敞。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西區
利民段三小段
1-4
2
臺中市
西區
利民段三小段
1-5
3
臺中市
西區
利民段三小段
1-6
4
臺中市
西區
利民段三小段
1-7
5
臺中市
西區
利民段三小段
1-8
6
臺中市
西區
利民段三小段
1-9
7
臺中市
西區
利民段三小段
1-10
8
臺中市
西區
利民段三小段
1-11
9
臺中市
西區
三民段三小段
5-3
10
臺中市
西區
三民段三小段
5-25
11
臺中市
西區
三民段三小段
5-39
12
臺中市
西區
三民段三小段
5-40
13
臺中市
西區
三民段三小段
5-54
緯度
24.1372077422392
經度
120.677017625289
法令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條暨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4條。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臺灣府儒考棚原為清光緒17年(1891)臺灣省城小北門街內的建築群,日治初期曾作為臺灣民政支部,大正7年(1918)因臺中州廳廳舍擴建工程,局部拆遷搬移現址作為警察俱樂部使用而得以保留,其遷建歷程更具清代至日治時期建築使用與都市變遷之意義。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該建築為傳統七開間木結構之建築,屬江浙匠派風格,為臺灣目前所存古建築之異彩,明間抬梁,次間、邊間穿鬪,前步口有弓形軒式捲棚,工法及用材均罕見具建築史上之意義。 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考棚為臺中市僅存之清代官衙建築遺構,更為目前臺灣唯一存留的考棚建築,該建築形式因應科舉制度而產生,光緒19年(1893) 啟用後即為日人治臺,雖考棚實質使用次數有限,仍見證清代教育及拔擢人才科舉制度之執行,具有歷史文化意義及價值。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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