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繡黼

清初臺灣的織繡業並不發達,因臺海兩地貿易頻繁,且大陸紡織品物美價廉,所以多數紡織品均由大陸直接進口。 因船運不穩定,開始延聘大陸師傅來臺教授刺繡技藝,部分藝師因此定居臺灣並經營繡莊,使得臺灣繡莊產業漸具規模。 日治時期隨著宗教與商業活動的發展,刺繡工藝走往興盛,留下不少經典作品與俗諺,如臺南迎媽祖無旗(奇)不有,以印證刺繡產業的蓬勃。皇民化政策開始後,民間信仰受到壓抑,刺繡產業有過一段蕭條。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後,臺灣宗教活動重現榮景,因宗教繡品供不應求,繡莊的福州師傅開始傳授刺繡技藝給臺灣人,以協助趕製貨品。同時期非營利的家用或欣賞繡品,開始朝向藝術繡與機器繡發展,也有亂針繡傳入臺灣。 臺南市繡莊的全盛時期約在1960年(民國四十九年)至1970年(民國五十九年)左右,當時不僅供應內需,也是出口貿易的貨品之一。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中西區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處第1040051136C號
    2015-01-22 00:00:00.0
    指定/登錄
    府文資處第1040051136D號
    2015-01-22 14:50:22.0
  • 級別名稱
    傳統工藝
  • 種類
    種類代碼
    E1.2


    種類名稱
    刺繡


  • 所屬族群
    類別名稱
    漢民族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 主管機關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221356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評定基準
    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 法令依據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五十九條第一項規定。 2、「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二、三目。
  • 保存者/保存團體
    王蘭貞、嚴訓祥 (歿)
  • 指定(登錄)理由
    王蘭貞: 1.作品配色典雅,擅用漸層色,佈局具備虛實聚散、大小疏密之特點;繡稿圖樣生動,紋樣呈現動靜結合、具象與抽象互現的特點,符合傳統民間刺繡美學與藝術價值,具藝術性。 2.自身的配色美學,繡編之圖樣形象生動、饒富拙趣,且運用淡色蕾絲柔曲線條來搭配裝飾動物黑眼珠,形成對比色效果,也顯出剛柔並濟的逸趣,作品具備顯著之個人色彩,具有特殊性。 3.繡黼技藝承自家傳,作品呈現福州派家傳技藝,構圖精準,留下家傳刺繡特色。但針繡技法及構圖配色加入女性細膩巧思,作品表現更加細緻生動,華美中不失雅緻,生動中無損古意,具有地方特色。 嚴訓祥: 1.嫻熟福州派宗教繡品技藝的工序與技巧,繪稿繁而不亂,擅長金銀繡線配色,體現宗教刺繡藝術的常民美感,具有藝術性。 2.戰後來臺第一代師傅,為臺南繡莊界輩分最高藝師,熟知宗教刺繡工序與「形、體、色」之設計原則,技藝生命史可反映府城刺繡工藝之變遷,富有特殊性。 3.福州派繡黼技藝在臺南開枝散葉,傳徒繁多;繡品並附加添使用府城陳玉峰繪稿圖樣及朱玖瑩書法字體,地方流派特色顯著,具地方性。
  • 代表圖像來源
    臺南市文化資產處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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