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奉安所石碑

碑立於昭和三年(1928年)3月31日,並於民國一百零三年(2014年)12月31日,經苗栗縣政府公告登錄為一般古物,屬生活及儀禮器物類。從碑之形態判斷,應係當地大型卵石取材後,切割正面雕刻字體而成。正面刻有「敕語奉安所」以及「昭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竣工」等字樣。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苗栗縣
    三義鄉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30012993C號
    2014-12-31 00:00:00.0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2


    種類名稱
    生活及儀禮器物


    其他說明


    種類子類別代碼
    G2.99


    總類子類別名稱
    其他


  • 年代
    昭和三年(1928年)
  • 材質
    砂岩(沉積岩)
  • 尺寸
    高80公分、寬40公分。
  • 保存環境
    放置於奉安所內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苗栗縣苗栗市自治路50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7-352961#712
  • 主管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苗栗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具有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苗栗縣三義鄉建中國民小學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苗栗縣三義鄉建中國民小學


    保存空間地址
    苗栗縣三義鄉廣盛村廣盛80號


    保存空間屬性
    其他-其他歷史遺跡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歷史建築


  • 法令依據
    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5、6款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既存(繼承)
  • 指定(登錄)理由
    1.鎸有文字之石碑見證日本在臺發展史,為當代歷史人、事、時、地之真實紀錄物,與建中國小奉安所共同營造日治時期教育環境的氛圍,應予妥適保存,建議原物存放於奉安所內部或校史室內妥善保存,另於奉安所旁以仿石碑置之。 2.因建造年代與奉安所建造年代不相同,故建議登錄一般古物,登錄名稱為「奉安所石碑」。
  • 代表圖像來源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 典藏或財產編號
    04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