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建物在昭和7年(1932)第一次登記,當時是現在的延平北路2段52、54、56、58號同時建造,1樓作為店面使用,2樓作為孔雀咖啡店使用,3樓退縮露臺全棟做為住家使用。民國40年陳進來家族分家,陳家保留56、58號產權於2樓設立進來旅社,本案54號於民國35年由陳家租1樓店面給林旺欉先生經營文友堂書店,後來改為鴻明文具行.民國42由林旺欉先生取得全棟產權,繼續經營文具行(鴻明行)至民國76年退休。民國76年轉賣給前所有人林先生經營委託行(美吉行)至98年結束營業,全部作為自用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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