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跳鍾馗

跳鍾馗
禁止下載數位物件授權: 僅限公開瀏覽

一、正史上並無有關鍾馗的記載,傳說鍾馗為唐代科舉狀元,晉見皇帝準備敕封時,皇帝卻因他長的濃眉大眼、奇醜無比,將他趕出金殿,鍾馗一怒當場頭撞金殿而亡,鍾馗死後,朝廷不斷發生離奇怪事,皇帝夢見有鬼抓他,驚恐中相救之人竟是鍾馗,於是冊封鍾馗為「袪邪判官」,委以「驅鬼怪、袪邪魅,兼淨妖氣」的重任。其後閻王亦封他為「驅邪平鬼大元帥」,賜他青銅劍,命他遊遍天下,斬妖除魔,又命含冤、負屈之兩將軍協助其斬除妖魔。至今,鍾馗的由來與生平雖仍是個謎,但長久以來,透過繪畫、故事、小說、戲曲等的創造與流傳,其抓鬼、除害的英雄形象,已生生活在一般民眾的心目中,並深切結合民間信仰與民俗而存在。 二、「跳鍾馗」源自驅除疫鬼的「儺」儀式,唐朝時代此種儀式興起於敦煌民間。到了宋朝驅儺神明亦帶進宮廷,惟民間的儀式逐漸變化,驅儺可以帶面具,此時鍾馗也加入驅儺行列,發展成「打夜胡」形式,貧丐者三五人成一隊,裝神鬼判官、鍾馗、小妹等形狀,敲鑼占鼓,沿門乞錢。其後演化出「跳竈王」和「跳鍾馗」,由丐者裝扮竈神或鍾馗挨戶驅邪,「跳」概括了儺舞的形態,均屬過年時候的逐疫活動。清朝該兩種儀式舉行時間皆從自臘月一日至二十四日止,但後來「跳竈王」持續保存宋朝活動歡樂的年節氣氛,「跳鍾馗」則因鍾馗本身為冤死之鬼,較不適合在新年討吉利,因而逐漸成為僅是驅鬼儀式的代表。 三、「跳鍾馗」雖然附屬在戲劇中,但卻不同於一般的戲劇表演,表演的目的不在娛樂觀眾,而是驅鬼鎮邪,充滿宗教民俗的色彩。現今全臺「跳鍾馗」大致用在下列場合:(一)開廟:廟宇新建或重修落成舉行之入廟儀式。(二)謝土:建蓋新房屋或新工廠完工除煞儀式。(三)開臺:新戲院或新戲臺落成的除煞儀式。(四)送孤:中元普度之後送走孤魂野鬼。(五)壓屍:車禍、坑變、溺水、上吊、自殺、空難等之驅煞。(六)送火:火災現場之祭拜孤魂野鬼及壓火神。(七)開莊:開發村落、新居環境的除煞。 四、臺灣的「跳鍾馗」應來自閩粵戲班習俗,目前演出型式有二:(一)由法師操作傀儡戲偶來執行儀式。(二)由法師親自扮演成鍾馗一角進行儀式。論是那一種,民間認為跳鍾馗時,煞氣很重,沒事盡量不要逗留現場,若非停留現場不可,必須佩帶平安符,且不能開口說話,更不得喊他人姓名。由於歌仔戲的興盛,直接扮演鍾馗表演的反而不多,傀儡戲在一般喜慶節目較不受討好,軀鬼時卻成為主要演出,因此以傀儡(或懸絲傀儡)戲為「跳鍾馗」的演出,已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 五、懸絲傀儡的「跳鍾馗」,係由北臺灣(新竹以北)的傀儡戲班和後來的布袋戲班,一路從清領到日治時代保存至今,林金鍊大師是臺灣目前「跳鍾馗」儀式除煞祈福的資深傀儡藝師,15歲跟隨父親林祥以新竹景春堂布袋戲團遍演各地,18歲起師承李天祿學習布袋戲。其後拜陳溪先生為師,學習符法與道士科儀,除兼具布袋戲技藝與「跳鍾馗」祭儀專業,並致力結合「跳鍾馗」、民俗畫符、拜請眾神安四方與舞動懸絲鍾馗的掌中技藝,歷年曾參與臺北燈會的主燈祈福、西門紅樓開幕、新舞臺的啟用典禮等;2010年榮獲第16屆「中華文化藝術薪傳獎」地方戲劇獎,以及2011年榮獲「臺北市傳統藝術師」獎。

下載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以臺北市為主要範圍,擴及全臺各地。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北市文化二字第10232100200號函
2013-12-25 11:42:52.0
級別名稱
民俗
種類
種類代碼
F5


種類名稱
儀式、祭典、節慶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一、鍾馗是中國民間信仰、驅邪、逐疫、祈福之神,因此在民間習俗,凡是破土上樑、新廟落成、新戲臺啟用、公司開幕等,都要先用「跳鍾馗」儀式,軀邪除煞、淨臺祈福後,神明才可入廟安座、戲臺才能啟用。 二、景春堂的「跳鍾馗」演出,特別注重鍾馗現身前的請神儀式,安排有天、地、人陣之法事,以打破以往不能觀看之禁忌,反而是鼓勵愈多人欣賞愈好。 三、「跳鍾馗」儀式因有7煞,必須用7法寶來制煞,包括鑼鼓、劍、鹽米、草蓆、天、地、人陣。 四、儀式過程: (一)請神前準備白雞、白鴨、16張靈符(代表16尊神佛,每張符紋必須淨身禁語後繪製,並分別蓋上每位神佛專屬的印鹽、米、淨水。 (二)鑼鼓響起,請鍾馗爺作主,用白雞和白鴨的血敕於符上,再化於鹽、米、淨水中,接著敕草龍(以草蓆製成的草龍拍地軀煞)、敕劍、敕瓦片(在東、西、南、北、中等五方位)。 (三)排成天、地、人陣式: 1、天陣:用36個碗疊成,代表36天罡(36位天將之謂),抵抗妖魔侵襲。 2、地陣:以五色布代表五個方位(青色─東方、紅色─南 方、白色─西方、黑色─北方、黃色─中央),調請五營天兵鎮守凶神惡煞。 3、人陣:請鍾馗爺作法,指引好兄弟(鬼靈)各歸本位。 (四)最後恭送天兵天將返回天庭,整個儀式圓滿完成。
所屬族群
類別名稱
漢民族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4樓(東北區)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7208889#3541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伊寧街75巷3號一樓
主辦單位-聯絡人
林金鍊
主辦單位-聯絡電話
(02)25951261
主辦單位-名稱
景春堂掌中劇團
評定基準
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歷史性:由歷史事件形成,具有紀念性意義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典範性:民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可顯示其特色者
法令依據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9條。 2.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辦法第2、4、6條。
保存者/保存團體
景春堂掌中劇團
指定(登錄)理由
1.民間藉鍾馗之身份與形象,用來驅邪、逐疫、祈福與求安等之跳鍾馗儀式,是常見的傳統宗教習俗。 2.此懸絲傀儡之技藝,為北臺灣目前惟一之傳承,將驅邪避煞之法事結合傀儡戲演出,富有生活文化之意義與價值。 3.儀式包括請神、制煞、排陣等,作法相當獨特,並打破以往不能觀看之禁忌,深富創意及具備示範性效果。 4.具備傳統性、地方性、歷史性、文化性及典範性,為避免其失傳,宜登錄保存。
代表圖像來源
*

關鍵詞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