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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

昭和11年(1936)新竹少年刑務所開設當時官舍與生活區的規模不大,僅設置了「丙種官舍」一棟、「丁種官舍」5棟與10坪大之「臺灣瓦咠木造平家建之浴場」一座。昭和12年(1937)當時刑務所宿舍與生活區內共有9棟「木造平家建」官舍住宅,其總建築面積為632.25坪、造價約77006.264圓,以及合計23.194坪、共計2215.5圓之「煉瓦造鐵筋混凝土柱」與「木造平家建」官舍雜屋各一。當年所方亦進行了三項宿舍生活區的改築工事: 一、官舍共同浴室改築工事:花費1640圓將大正11年(1922)所建之附屬浴室改建為「煉瓦造平家建鐵筋混凝土補強內地瓦咠」之理想浴室,這間浴室約19坪大並設有洗場與浴池。 二、丁種官舍修繕模樣替工事:修繕所內第一批的5棟「四戶建丁種官舍」,更換其緣側之腰板硝子戶與炊事場全部之板張,並針對蟻害與腐朽菌所造成之破壞進行檢修工作。 三、獨身官舍改築工事:原獨身宿舍含炊事場、便所共計71.625坪,9間7疊半之房間,由於其採用臺灣瓦咠之炊事場與便所因年久失修而產生漏水與腐朽菌激增等衛生問題,加上房間數量短缺使2-3人共用一室,所以所方花費5600圓於本家擴張4間臥室,並新建「炊事場兼食堂」、「便所間洗面所、洗耀所」等附屬建物,以完備獨身官舍的使用機能。經過這次的檢修工事,新竹少年刑務所的官舍與生活區以具相當規模,今日所見之共同浴室與獨身宿舍均為此時整修後之結果。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竹市
    北區
    新竹少年刑務所職務官舍群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竹市文資字第1020007298號
    2013-11-22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宿舍


  • 現狀
    新竹少年刑務所位於「新竹市延平路一段108號」,目前仍維持原有機能作為監獄使用(新竹監獄與新竹看守所)並由「法務部矯正署」負責監管。而監獄周邊由延平路一段138巷、北大路、少年街與延平路一段所圍成之梯形範圍,過去以來一直是刑務所職員主要的住宿與生活區域,民國92年宿舍收回、各舍眷屬便於92~96年間陸續遷出,在無管理維護下,建築物及內部殘破荒廢且閒置中。在目前這塊區域僅剩新竹看守所所長宿舍仍在使用。
  • 外觀特徵
    日治末期新竹少年刑務所的官舍與生活區域已發展完成,並與今日新竹少年監獄周邊所留存之木造官舍規模幾乎完全相同。昭和18年(1943)當時刑務所東側基地由南至北分別設置了所長官舍一棟、丁種二戶建4棟、丁種四戶建8棟、獨身宿舍一棟、丁種二戶建一棟、丙種二戶建一棟、高二種官舍一棟;西側則設置了丁種二戶建7棟。 在其配置方面,除刻意將所長官舍與高等關官舍分設於宿舍區頭尾外,由於丁種官舍內各戶只設置了獨立便所與炊事場,並無盥洗設備與空間。因此,特將共同浴室設置於東北側丁種官舍群之中央,並利用圍牆分作男女兩半,以便所內職官及其眷屬使用。獨身官舍的「炊事場兼食堂」與「便所兼洗面、洗耀所」兩棟附屬建築,則依衛生考量分設於官舍本家之左右兩端,並使用「渡廊下」與本家連結,而用以磨練職員武藝與體能之教習所(演武場)則位於此區正中之核心位置。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新竹少年刑務所創設時的第一批丁種四戶建官舍與丙種二戶建官舍,即是目前廣州街旁所留存之木造官舍。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監獄周邊由延平路一段138巷、北大路、少年街與延平路一段所圍成之梯形範圍,過去以來一直是刑務所職員主要的住宿與生活區域,民國92年宿舍收回、各舍眷屬便於92~96年間陸續遷出,在無管理維護下,建築物及內部殘破荒廢且閒置中。在目前這塊區域僅剩新竹看守所所長宿舍仍在使用。
  • 使用情形
    新竹少年刑務所位於「新竹市延平路一段108號」,目前仍維持原有機能作為監獄使用(新竹監獄與新竹看守所)並由「法務部矯正署」負責監管。而監獄周邊由延平路一段138巷、北大路、少年街與延平路一段所圍成之梯形範圍,過去以來一直是刑務所職員主要的住宿與生活區域,民國92年宿舍收回、各舍眷屬便於92~96年間陸續遷出,在無管理維護下,建築物及內部殘破荒廢且閒置中。在目前這塊區域僅剩新竹看守所所長宿舍仍在使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建築所有人
    中華民國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10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新竹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5425079
  • 主管機關名稱
    新竹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市政府
  • 室內特徵
    獨身宿舍-本家建築之平面組成相當單純,採中央走廊、兩邊舍室之設計,由南側正門進入以後即可透過一大型踏處廣間進入走廊,再由走廊通往各室,本家北半側共設有7間6疊大之居室,南側中央因做為玄關使用故只有6間居室。獨身宿舍內的13間均採相同之配置方式,室內除6疊大之居間外各亦有1疊大之「押入」以及1疊大之「床間」,而各室內面向庭院之牆面均設有一約1.7米寬之對外窗戶,面對中央走廊側則有「奧子」(拉門)與「欄間」(氣窗),對於獨身宿舍而言整體之室內空間十分舒適。 獨身宿舍-炊事場間食堂而該建物目前雖被增建物層層包圍,但其原有構造及室內裝修均保存的相當完好,食堂內部壁面仍留有完整之「羽目腰板」及漆喰土粉刷,而舊有洋式窗戶的窗扇雖已不再,但其線角窗台及木造窗框均保持著日治時期之原有樣貌,在後期所添加之系統天花內部亦可發現日治時期原有之木造天井。另外,炊事場的部分則較為可惜,因被改作臥室使用,故其原有設備及高台均遭破壞,目前僅能從其內牆遺跡大致推測其原有位置及規模。 獨身宿舍-附屬家-便所兼洗面、洗耀所目前便所部分原貌保存的較為完好,其室內亦貼有小口磚所製之腰壁,但因屋面受損嚴重,已有部分牆體及天井受到雨水侵蝕而崩毀。洗面、洗耀所之部分因被改作臥房使用,故原有洗面台多已不存,但洗面台貼有磁磚之背牆與水管痕跡則依稀可辨。 少年刑務所的四戶建丁種官舍在其正面均設有一微微向外突出之入口踏處,進入官舍大門之後則會立即進入一複合使用的6疊大「茶之間」,在茶之間底端則為3疊大之「炊事場」,炊事場內設有後門可通往後院,而茶之間旁則是屋主主要生活與休息之6疊大「居間」,居間內則設有押入與床間各一供職官及其眷屬使用,居間面對後院處則另設有「緣側」,透過緣側則可通往各戶之便所,然由於屋內並未設置私人浴室,故在此種宿舍區域的核心位置會設置一共同浴室,其整體建築及基地分作左、右兩大部分,右側為男用浴室、左側則是女用浴室,其浴室內部又可分為供人脫衣換裝的化妝室與沐浴淨身的浴所兩大部分,以補充官舍內之不足機能。 丁種二戶建官舍為少年刑務所官舍群中,數量最多、分布範圍最廣的一種官舍類型,其內部空間的組成與配置方式與丁種四戶建幾乎完全相同,均由玄關、居間、座敷、炊事場、便所組成,為在各空間之尺度上較為不同,例如其玄關踏處之面積約為四戶建官舍的2倍。 丙種二戶建官舍為本區6棟第一期官舍之一,但由於其興建時間較早,故其內部面積與丁種二戶建差異不大,但其居住機能與空間結構較丁種完整。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竹市
    北區
    民富段
    2751
    2
    新竹市
    北區
    民富段
    2750
    3
    新竹市
    北區
    民富段
    2744
    4
    新竹市
    北區
    民富段
    2743
    5
    新竹市
    北區
    民富段
    2783
    6
    新竹市
    北區
    民富段
    2926
  • 緯度
    24.823867
  • 經度
    120.947474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3、4款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市定古蹟新竹少年刑務所演武場暨新竹監獄周邊木造宿舍群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102年12月)
  • 指定(登錄)理由
    1、現存官舍原為日據時期新竹少年刑務所獄政管理人員職務官舍,其中八棟係1922年創建時第一批興建官舍。 2、18棟官舍分由不同階層管理人員住宿使用,包含丙種、丁種、獨身宿舍(含食堂及便所)、共同浴室等不同類型,完整保存官舍建築多樣性。 3、國內少數保存完整之大面積官舍建築群,未來監獄遷移後,可形成一個完整的文化園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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