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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日警察官吏派出所

本建物約興建於1920年代,為日治時期之大屯郡烏日庄之警察辦公廳舍兼宿舍,轄區包括烏日、朥胥、學田等3個大字。戰後(1945~)改稱「臺中縣大屯區警察所烏日派出所」,民國40年(1951)改制為「臺中縣警察局烏日分局烏日派出所」。民國44年(1955),烏日派出所升格為烏日分駐所。民國47年(1958)將分局改設於霧峰,直到民國57年(1968)增設烏日分局於中山路。民國83年(1994)烏日分局新廳舍落成,烏日派出所亦遷往分局一樓辦公。 民國102年(2013)臺中市政府以本建築內部日式建築構造保存完整,與鄰近之烏日庄役場應屬同期建物,見證烏日地區發展史中的官廳街區特色,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烏日區
    三民街110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一字第1020044149號
    2013-03-15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6


    種類名稱
    衙署


  • 現狀
    因為建築物的使用機能改變,因此派出所前廣場逐漸被退休的榮民搭建違建。鄉公所曾多次撥款協助警察官吏派出所做簡單的修繕,尤其是颱風之後的漏水問題。直至民國83年,因警察局清查財產,透過法律途徑收回派出所前空地。派出所建築本體,至今已經有20年沒有人居住。雖然屋舍的形式還在,但因長期無人居住,整體環境損壞的相當嚴重。
  • 外觀特徵
    烏日警察官吏派出所為一字型配置,座東朝西的一層樓長方形建築。中央事務室為磚砌構造,表面洗石子裝修,屋架為洋小屋組,屋頂為兩坡之切妻造水泥瓦頂。事務室左右兩側為木造宿舍,編竹夾泥牆壁體外鋪壓條雨淋板防水,屋架為和小屋組,屋頂則同樣為兩坡之切妻造水泥瓦頂。 裝修主要位於事務室之正立面,有牛腿撐起水平入口雨庇的門廊,山牆有洗石子垂直線板分割,線板下方有波浪紋樣,小巧細緻。入口兩側對稱的長條窗,修飾主體建築的比例。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中華民國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室內空間格局具有中軸性,左右兩邊對稱的配置方式,建築物中央部分為警察事務室空間,有側門與宿舍空間相通。兩側的宿舍為木構造,由踏込、玄關、居間、床之間、台所、便所、押入等空間組成。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烏日區
    光日段
    556
  • 緯度
    24.108442
  • 經度
    120.603103
  • 法令依據
    <<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4款
  • 指定(登錄)理由
    本建築物為日治時期之警察辦公廳舍,內部日式建築構造保存完整,與鄰近之烏日庄役所應屬同時期建物,見證烏日地區發展歷史中的官廳舍街區特色,深具歷史文化價值,並表現地域風貌,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2、4款評定基準。
  • 開放時間
    暫無開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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