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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城岸遺蹟

淡水區輪廓略呈菱形,整體地勢順著淡水河一路由大屯山慢慢降至海濱一帶,過去淡水河一直被視為臺北盆地的重要水路網絡,故為沙崙仔地區,在軍事防禦上極具戰略價值。 在法軍攻臺以前,清廷便派劉銘傳來臺督辦軍務,抵臺後便開始四處巡查,並上奏朝廷請調兵力、錢、糧,修築砲臺,並派四位提督扼守基隆,滬尾部份則派孫開華率部設防。滬尾守軍的設防重點,主要以水雷、沉船填塞河口防止法艦駛入,再於油車口高地修築新砲臺及清軍大營,並在沙崙及大營旁設置內、外城岸,加強陸面防禦能力。 光緒十(1884)年4月,法軍為獲取煤礦而來,打算攻下基隆,在臺守軍蘇德勝、曹志忠等人將其擊退。 光緒十(1884)年8月清軍將裝滿石塊的木造大船逐一沉於油車口北端、淡水河出海最窄處,使其成為能阻擋船隻航行的人工堤壩,並於堤壩外側布設水雷、浮標及浮網,提防法人強行進入,將法艦完全阻擋於沙崙外海。 光緒十(1884)年10月第二次基隆戰役爆發,法軍這次除攻打基隆外亦派部分艦艇攻擊滬尾,劉銘傳守軍為保護滬尾、避免法人順淡水河直入臺北,故調動守軍「棄基保滬」。 光緒十(1884)年法軍攻臺,劉銘傳派遣孫開華率部移防,由基隆轉至滬尾進行設防準備:填河口設水雷、立大營築砲台、疊沙土建城岸。外層城岸以人工夯實之方式,將沙崙海濱原有之高地進行串聯,使其成為一條高約4米、半人工半自然之連續土堤。內側部分亦人工疊土夯實而成,並直接作於原有山坡稜線,一路向北延伸至大庄埔地區。 直至光緒十一(1885)年6月,李鴻章與法使巴德諾於天津議談,簽署「清法新約」,清法戰爭至此時才正式結束。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北市
    淡水區
    中正路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北府文資字第1021152994號
    2013-01-30 00:00:00.0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091587904號
    2020-08-27 11:34:35.646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092508088號
    2020-12-28 11:34:56.322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100487233號
    2021-03-19 11:35:06.594
  • 種類
    種類代碼
    A5


    種類名稱
    關塞


  • 現狀
    由於其主要構造為砂土疊壘築成,在長年風雨作用與表層植栽生長下,已較難看出人造修築之痕跡。 城岸遺蹟因受制正開發之影響,而被中正路、觀海路切為太子宮、沙崙停車場、百姓宮與後備學校四個段落,這四段的局部區域已被登錄為歷史建築,但較為可惜的是仍有大部分遺蹟尚未被授予文資身分,故一般民眾較難從現有登錄範圍辨識出外層城岸之原有樣貌。 沙崙庄內因道路開闢及土地開影響,在有機型的等高線圖上切割出一些非常規律的線條,而西側沙灘南段淺灘被填平作為漁人頭使用,北側沙灘則配合碼頭使用,新修了一段東西向的防風堤岸。 從沙崙地區的老聚落分布,以及現存舊建物位置發現,幾乎所有的合院與傳統建築均建於土堤內側,並集中於太子宮、百姓公段一代,而土堤外側則多為馬場、海水浴場、廣播站等清代以後所建的新興設施。
  • 外觀特徵
    太子宮段: 城岸遺高約3米,目前登錄範圍達760.62平方公尺、略呈倒「L」型,表層布滿了黃槿之灌木叢。 沙崙停車場段: 遺蹟登錄範圍呈「矩形」,其長88公尺、寬25公尺、高約3~4米,面積達2220.3平方公尺。 百姓公段: 目前遺蹟的登錄範圍僅屬百姓公後方之高地頂端,尚未包含鄰近之其他區域,其面積約有840.22平方公尺,略呈「桃型」。 後備學校段: 遺蹟登錄範圍長115公尺、寬36公尺,面積4147.68平方公尺,略呈「矩形」其高度約達4米。 資料來源: 新北市歷史建築「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成岸遺蹟」修復再利用計畫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清法戰爭淡水古戰場城岸遺蹟的保存建議以「現況的保存與檢修」為主要原則。這些形塑歷史地景的重要元素,結構安全地確認與補強,減緩表層土壤流失。城岸遺蹟的現況保存與檢修、整體景觀風貌的整理與修復、構造補強與合宜工法的使用、新設施的適度引入。 資料來源: 新北市歷史建築「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成岸遺蹟」修復再利用計畫
  • 使用情形
    本案遺蹟部分為天然地形、部分為人工疊土而成,故其外觀近似天然土丘,較難看出人造的相關痕跡,不易被大眾察覺,進而使得遺跡長年荒置或被周遭民眾轉為他用。 沙崙停車場段北側尚存有一座混凝土造碉堡,已閒置多時。遺蹟西面有一大型沙丘,過去此處有許多墓葬。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國防部軍備局、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9603456
  • 主管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地區性建造物類型之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10-13地號
    2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11-23地號
    3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11-25地號
    4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11-27地號
    5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11-28地號
    6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11-29地號
    7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478地號
    8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58地號
    9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59-1地號
    10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60-1地號
    11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63-1地號
    12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67地號
    13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68地號
    14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78地號
    15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80地號
    16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581地號
    17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697地號
    18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699地號
    19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692地號
    20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775地號
    21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831地號
    22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832地號
    23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832-2地號
    24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833地號
    25
    新北市
    淡水區
    天生段
    217地號
    26
    新北市
    淡水區
    望高樓段
    698地號
  • 緯度
    25.187699
  • 經度
    121.418806
  • 法令依據
    原公告事項:<<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1項第1、3及4款。 修正後事項:<<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1項第1、3款。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新北市歷史建築「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成岸遺蹟」修復再利用計畫
  • 指定(登錄)理由
    1、1884-1885年清法戰爭之前,劉銘傳奉命守臺灣,命孫開華提督率軍民於淡水沙崙所建防禦工事,當時雙方在此激戰,皆有重大傷亡,為臺灣著名之古戰場,乃抗法保臺留下之歷史見證物。 2、城岸為沙土構造,高約4公尺,內外斜坡上窄下寬,易守難攻,為典型之防禦工事。 3、外內城岸整併,構成完整的防禦工事遺跡。 4、台灣其他地區尚未發現雷同者,具稀罕性。 5、公告變更理由: (1) 此段土堤(內城岸)併入已公告的「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城岸遺蹟」新增範圍。所謂「內城岸」與已公告的「外城岸」都是清法戰爭時清軍所築之防禦工事,為同一歷史,納入新增,可收更完整的文化資產。 (2) 研判地貌是人工構築物之遺留,為清法戰爭時之防禦工事遺跡。可併入「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城岸遺蹟」和已登錄的「外城岸」部分構成更完整的戰場遺跡文化資產。 (3) 本市已於102年登錄有「清法戰爭滬尾古戰場城岸遺蹟」為歷史建築,本案遺構,在歷史與事件上實屬同一事件,年代亦十分接近,建議將本次會勘的遺構,併入前列歷史建築,為該歷史建築之擴充。 (4) 城岸為沙土構造,高約4公尺,內外斜坡上窄下寬,易守難攻,為典型之防禦工事。外內城岸整併,構成較完整的防禦工事遺跡。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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