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林位在金門本島中央蜂腰部之北海岸附近,太武山西麓位置,舊稱「平林」,明熹宗時(1621-1627)稱譽的碩學鴻儒蔡獻臣的推崇,特欽賜里名「瓊林」,這塊由福建巡撫鄒維璉具名代立的「御賜里名瓊林」匾額,至今仍高懸在瓊林「樂圃六世宗祠」椽柱上,成為瓊林蔡氏家族傳世的瑰寶。 金門瓊林為蔡氏單姓聚居村落,開發甚早,其來源當於五代時自光州固始遷閩,不久遷同安西市,再遷入浯洲之許坑(今古崗),南宋時期,蔡十七郎贅於平林之陳家,為瓊林蔡之始祖,後蔡氏子孫昌繁,陳氏遷陽翟(今陽宅),蔡氏遂成瓊林之大族,計自五世起,析分九房,並分衍浯島之水頭、嚨口、小徑、下蘭,烈嶼之西吳、下田、埔頭、南塘,大嶝島之北門、東蔡、溪墘等地,還有澎湖、臺灣各地。 瓊林聚落因位居金門島中心,戰略位置重要,因而軍事防禦工事眾多,民國45年(1956)金門戰地政務實施,民國65年(1976)完成「瓊林戰鬥坑道」之設立,坑道四通八達,連接村莊各要處,主要功能在於發揮火力於地上,保持戰力於地下之原則,俗有最堅強戰鬥村之稱。 民國74年(1985)瓊林蔡氏祠堂公告指定為二級古蹟,包含八座祠堂以及怡穀堂,民國77年(1988)指定瓊林一門三節坊為三級古蹟。並於民國99年(2000)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修正後,分別改為國定古蹟與縣定古蹟。 民國81年(1992)金門解除長達36年的戰地政務時期,民國84年(1995)金門設立國家公園管理處,瓊林聚落劃為國家公園範圍內,並於民國95年(2006)公告實施「金門國家公園第一類一般管制細部計畫」後,將瓊林聚落劃設其中,維持聚落內風貌與完整性。在政府積極保護下,傳統閩南式建築比例甚高,且大多保持原樣,並透過獎勵補助法規鼓勵居民修建重整具歷史性及傳統建築,使整體瓊林聚落保有歷史之傳統風貌。 瓊林聚落因保存完整,不論是有形或無形文化均為金門重要的指標聚落,而於民國93年(2004)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為歷史建築(其他設施-傳統聚落類),並於民國101年(2012)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登錄為聚落,再於民國108年(2019)依據新修之《文化資產保存法》變更名稱為聚落建築群。此外,民國100年(2011)公告「瓊林蔡氏家廟祭祖儀典」登錄為民俗,民國107年(2018)公告「蔡氏家廟門神」及「新倉上二房十一世宗祠門神」指定為金門縣古物。 民國105年(2016)文化部在全國推動「再造歷史現場計畫」,金門縣於民國106年(2017)委託中國科技大學進行「金門瓊林蔡氏千年聚落風貌再現-再造歷史現場整體規劃計畫」,包括各種基礎調查與古蹟、街屋修繕計畫,並擬定永久性的維運計畫,讓歷史現場回應當代生活,增加文化資產的創意產值。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