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林安泰古厝

林安泰古厝原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41號,係清朝福建安溪林姓移民所建,取原鄉泉州安溪的「安」及所經營商號榮泰行之「泰」而得名。古厝正身興建於乾隆48-50年、左右護龍則於道光年間興建完成,為臺北市現存配置完整古宅之一。原古厝座落基地於67年6月因拓寬敦化南路而面臨拆除,後經專家學者建議及規劃,先行拆解並易地復建。故於拆除時一一拆解裝飾附屬物及建材配件,再經丈量記錄、編號、繪製藍圖,作為重新組裝復建之依據,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工處及公園處於74年11月15日重新遷移復建於濱江街現址。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中山區
    濱江街5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北市文化二字第10130397800號
    2012-10-31 00:00:00.0
    登錄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臺北市歷史建築-林安泰古厝調查研究.修復及再利用計畫」總結報告書 https://linantai.taipei/News_Content.aspx?n=48C7E65E1F3C887C&sms=24C47CD80635FB3D&s=182FF764234975C6
  • 外觀特徵
    傳統閩南建築,入口為「雙凹壽」,即凹退二次,為臺灣民居中罕見之作。格局佳,有「口」字迴廊可繞一圈,為械鬥時期常出現的設計。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保存範圍:古厝及書房
  • 公告建號
    項次
    1


    大小段
    德惠段一小段


    縣市
    臺北市


    鄉鎮市區
    中山區


    建號
    670


    所有權屬
    公有


  • 使用情形
    作為民俗文物館使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臺北市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720-888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大木作、木雕、石雕俱佳。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北市
    中山區
    德惠段一小段
    87
  • 緯度
    25.0724127335157
  • 經度
    121.53035428993338
  • 法令依據
    符合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第1項第1、4款評定基準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民政局
  • 指定(登錄)理由
    1.建物遷建後僅存兩落內外雙護龍之合院形式,大木、木雕、石雕及工法具有一定水準,為本市閩南傳統建築典型代表作之一。 2.古厝原位於四維路,民國60年因敦化南路計畫道路拓寬未能原地保存而拆除,在多方人士與媒體報導的壓力下,市府遂易地重組。古厝的遷建日後加速文化資產保存法立法,有見證文化資產保存的時代意義。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