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刑期無刑匾

現安置於龍德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內,保存狀況尚佳。 此匾係木質長方形匾額採陰雕技法,與台灣重要的歷史事件有關,且匾額上款字數眾多,在台灣甚為少見,非常特殊。 上款:同治三年秋九月曰健奉天子命統軍剿北勢湳巨逆親冒矢石備極危險屢荷神靈顯佑搗穴擒渠施生戮死従此莠艸除而嘉禾斯植尚望神威永著使有儆畏而免於刑則曰健與茲土人士並受無疆之福矣 中堂:刑期無刑 下款:欽加二品頂戴台澎督學使者皖江丁曰健敬立 匾額中央有滿漢文合璧之臺灣兵備道關防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南投縣
    草屯鎮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文資物字第10120077942號
    2012-07-16 00:00:00.0
  • 級別名稱
    重要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3


    種類名稱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種類子類別代碼
    G2.99


    總類子類別名稱
    其他


  • 年代
    西元1864年
  • 材質
    木質
  • 尺寸
    長約192公分、寬約66公分、厚約4公分
  • 保存環境
    半開放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402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777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具有史事重要淵源/具有重要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其他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其他


    保存空間地址
    南投縣草屯鎮碧山路1158號


    保存空間屬性
    寺廟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古蹟


  • 法令依據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六條。 2.〈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二、六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受贈
  • 出處或來源說明
    丁曰健;同治3年(西元1864年)
  • 指定(登錄)理由
    「刑期無刑」匾與台灣重要的歷史事件「戴潮春(戴萬生)事件」有關,係同治3年(西元1864年)福建臺澎兵備道兼提督學政(丁曰健)於草屯攻破盤據北勢湳反清之洪欉,認為乃保生大帝暗中神助,故贈此匾予龍德廟,表示雖草屯人抗清,但政府不再追究,讓民眾感覺刑期無刑,以示皇恩浩蕩。此匾以臺灣發展史而言具有意義,可資作為臺灣歷史與社會發展的證據,是重要歷史事件之證物,且匾額上款字數眾多,在台灣甚為少見,非常特殊,具有重要歷史價值。
  • 代表圖像來源
    南投縣月眉厝龍德廟
  • 典藏或財產編號
  • 保存現狀
    完整良好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