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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真卿祭姪文稿卷

顏真卿(七0九-七八五),字清臣,開元二十二年(七三四)中舉進士,歷任戶部侍郎、尚書左丞、刑部尚書諸職,曾受封為魯郡公,任平原郡為太守,後世遂稱顏魯公、顏平原、顏太師。祖籍山東臨沂,先祖均為經史訓詁名家。魯公三歲喪父,由母親殷氏教養,二兄顏允南課讀。唐朝初期書風承隋朝,兼容南北,太宗又特別推重王羲之。開元天寶年間,盛唐時期雍容偉壯風格產生,魯公雄偉氣象的書風,正是代表人物,其影響歷經千年,至今不衰。天寶年間安史之亂,魯公堂兄顏杲卿任常山郡太守,賊兵進逼,太原節度使擁兵不救,以至城破,顏杲卿及其子季明殉難。事後魯公派長姪泉明前往善後,因而有此卷之作,這年魯公五十歲。全卷文字以魯公渾厚的楷書為基礎,楷、行、草各體互見。墨色亦因行筆的起止停走,而有濃枯變化,其中刪改塗抹處,更可見到魯公書寫時情緒起伏轉折的心路歷程。這篇沈痛的祭文,措辭莊重嚴正,流露至情至性的情感,當是魯公存世第一名手書墨蹟。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路二段221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會授字第10120020772號
    2012-03-26 00:00:00.0
  • 級別名稱
    國寶
  • 種類
    種類代碼
    G1


    種類名稱
    藝術作品


    種類子類別代碼
    G1.1


    總類子類別名稱
    書法、碑帖


  • 年代
  • 作者
    顏真卿
  • 材質
    紙本
  • 尺寸
    28.2 x 77、引首 9.2 x 59.6、前隔水 29.2 x 11.8、後隔水 28.8 x 12.1、拖尾 28.8 x 368.3(公分)
  • 保存環境
    庫房或展覽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777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具有特殊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品質精良且數量特別稀少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保存空間地址
    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保存空間屬性
    博物館、圖書館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歷史建築


  • 法令依據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六條。 2.「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四、五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既存(繼承)
  • 指定(登錄)理由
    此卷為魯公傳世第一墨蹟,其在書史地位僅次於王羲之蘭亭序,故有天下第二行書之譽。全篇以渾厚的線條為主,墨色亦隨行筆而濃枯變化,其中刪改塗抹處,更可見其書寫構思時之情緒,流露出至情至性的豐沛情感。具有特殊藝術造詣,品質精良且數量特別稀少。
  • 代表圖像來源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典藏或財產編號
    故書000060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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