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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林張氏追遠堂

員林張氏追遠堂位於彰化縣員林鎮大明里大饒路845巷6號,該地區自清代以來舊稱「火燒莊」。員林在彰化發展甚早,雍正8年(西元1730年)已有「員林仔庄」漢人聚落,乾隆12年(西元1747年)出現「員林子街」,逐步發展為交通、防汛要地;而漢人在火燒庄的拓墾,與墾首施世榜興築八堡圳,在彰化平原引水灌溉的開發史密不可分;來自中國廣東省潮州市饒平縣客家族群在彰化平原的移居與聚集,形成員林、永靖、埔心、社頭一帶,客家族群聚居,與清代中葉的分類械鬥歷史息相相關,彰化平原的客家族群多半已經福佬化,饒平張氏是員林地區「福佬客」的主要代表。 員林在乾隆初年已成為街市,員林於雍正年間隸彰化燕霧堡,道光年間,現今所稱的員林地區應涵蓋燕霧上、下堡,與大武郡東、西堡的部分。火燒庄屬於武東堡的範圍。員林火燒莊包含現今員林鎮大饒里、大明里,多半是潮州饒平客家人。大饒里居民以饒平張姓客家人為主,其房派屬坑邊大房,設有張氏家廟有義堂;大明里的居民則有饒平張氏、劉氏,其中張氏房派為葵坑派,分佈在員林火燒庄、社頭新厝眉土、永靖永興和詹厝厝等地,設有張氏家廟追遠堂。 清代時期臺灣漢人社會具有強烈的祖籍分類意識,因不同祖籍而有歧見所引發之械鬥事件頻繁,同一祖籍的移民往往有集中分佈的趨向,彰化平原尤其顯著。張姓自清代移居員林地區後,亦是同籍聚集,在當地所佔人口比例相當高,目前是員林市第一大姓,主要分佈於大饒、大明、溝皂、中央、崙雅、振興、林厝、惠來等里;張姓在鄰鄉鎮之埔心鄉為第二大姓,永靖鄉和社頭鄉均為第四大姓,絕對多數祖籍為中國廣東省饒平縣。 饒平張姓於清代初期即陸續移居員林地區,分佈於員林南部和埔心東部等村落,主要可分坑邊、葵坑和馬崗三個房派,而葵坑房派則與本案之張氏追遠堂係屬同源。大約康熙末年,葵坑派張姓第九世的張本源渡海來臺,居住在員林火燒庄,以農耕為業。張本源派下傳至十四世,其後該派成立「敦德公管理委員會」,並於明治41年(西元1908年),在火燒庄創建追遠堂祠堂,取慎終追遠,敬天法祖之義,祭祀第三世張敦德派下,族人公舉派下張有火與張有生為管理人。 後因家族成員日漸龐大,在年度春冬家祭時,創建之追遠堂祠堂空間因不敷使用,管理人於是於昭和11年(西元1936年)籌辦第二次新建「張氏家廟」。新建家廟後,張氏家族成員委請鹿港詩人施梅樵寫其誌,並就其內文碑刻嵌於明間虎爿牆體,以表敬意。本案於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彰化縣
    員林市
    大明里大饒路845巷6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010010634A號
    2012-01-19 08:34:1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1


    種類名稱
    祠堂


  • 現狀
    員林張氏追遠堂於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登錄為歷史建築,為張氏家族祠堂,建築狀況尚稱良好,結構完整。
  • 外觀特徵
    員林張氏追遠堂建築格局為傳統三合院民宅,整體配置為一進帶兩護龍格局,但護龍牆面臨埕,與正身臺基面幾乎齊平,不似一般護龍伸出正身前的作法。正身為三開間闊間,龍虎爿各有員光門通往天井,亦即內埕,並與護龍相鄰。從簷廊進入正廳,正廳室內龍虎兩爿則與次間室內相通行。座向採「座向戍辰兼辛乙」(座西北東南兼東西)位於聚落群的邊緣處,異於一般傳統建築背山面海的座向。 員林張氏追遠堂正身與護龍厝頂樣式似於硬山式,且皆為平屋脊,所以在正偏的差異上是以正身厝頂較護龍厝頂高,及屋脊脊肚有剪黏與泥塑裝飾來區分。正身與護龍屋面鋪設陶土瓦,表面有其黃色偏紅色釉面。 員林張氏追遠堂磚牆厚度因空間正偏關係有所差異,其疊砌的方式亦有所不同。正身後簷牆及山牆磚牆體厚度為23公分之英式砌法,並且在山牆規帶下砌出凸出(馬齒砌法)的水平線條為裝飾帶;前簷牆,又稱為牌樓面,是三間闊面牆為木屏壁搭配左右次間之磚造牆,公廳中間為木板門,左右兩側為直櫺式樣之格扇,為裝飾格扇,一般不開啟,而開口門扇上方為「橫枋」與木屏壁至楹木下方,無楣引、斗、彎枋等木棟架結構。護龍磚牆厚度為23公分順砌。整體而言,是很容易從紅磚砌法的差異性與複雜性,直覺性的察覺正身與護龍間的正偏關係。 員林張氏追遠堂計有正身與護龍簷廊的「廊柱」與正身牌樓面「封柱」兩種。護龍及正身牌樓斷面均屬方形斷面,其材質分別為紅磚與木質,而正身簷廊廊柱表面已被水泥砂漿所封住,底部亦可能為水泥所塑成的柱珠封底。從廊柱端部可見木質(六角形)部位與裝修面並無明顯切面痕跡。從而整體外觀觀察,並非「直」柱的形態,是有著上、下部按一定比例逐漸縮小,整根柱子自底至頂均為曲線,有如織布機上之梭子,稱「梭柱」、「橄欖」。 位在公廳分金線上,以板門與龍虎兩爿格扇搭配,而簷廊龍虎兩爿則採門豎為框之板門。板門均以實心木條組合而成,分金線上板門表面以地仗技法打底,後依使用需求上彩,並於兩片門葉上提:「追懷諸往哲 遠望及後人」,穿木上提:「追步先人蹤九世永無變換 遠垂後代訓千秋尚有典型」,門楣提:「追遠堂」;而圓光門板門則分別提「禮樂詩書」與「衣冠俎豆」,但在漆飾剝落處,仍可發現底層尚有墨書與地仗層的存在,所以目前門葉墨書及漆飾屬近期飾樣。 分金線上之板門兩側穿木設一對鐵門,是管理單位為防止宵小侵入所設,而在穿木上則遺留凹孔槽,疑似早期民居中為避免家禽、家畜闖入居住空間,或是防止幼童跑出室外,在公門前方加設一高度較低矮的小門,稱為「腰門」或「福州門」。 員林張氏追遠堂每樘格扇門扇是採用「櫺子」,有鏤空的格心,下有板狀的裙板,中間腰堵板間隔。以「櫺子」方式格扇門有種若即若離的感覺,相對的私密性也較低,較常使用於合院建築及庭園建築內房間的分隔使用。「窗板」,平常是收納於格扇裙板之後。在板門關閉的情形下,格扇之櫺條的功能是讓光線及空氣,能讓公廳內的環境保持舒適感,但當有颱風或強風暴雨來臨時,則必需使用窗板,將其往上推,使原本半開放櫺子,變成封閉形態,而在虎口堵上方的水平構件後方,內藏設檔板,用食指按壓擋板乙端,則另乙端會凸出,可承抵住上堆窗板往下滑動。除了「板門」和「格扇門」兩種傳統門扇外,亦受日治時期洋風建築的影響,於居室空間採用上下拉窗與搖頭窗。整體是空間機能與位階的不同而有搭配上的差異。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1.建議管理單位定期於風災震災後進行巡視,若有重大破壞或改變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2.民國108年(西元2019年)完成修復再利用計畫,建議主管機關應協助盡速完成後續規劃設計與修復工程。 3.牆面開裂應日常巡檢時留意有無損壞擴大情事;屋頂漏水建議可先以帆布遮蔽避免雨水持續滲入進而影響室內與木構。 4.建議管理單位定期施作蟲蟻防治、壁面、地坪植生清除等管理維護工作。
  • 使用情形
    員林張氏追遠堂目前僅作為張氏家族祠堂,每年祭祀公業祭拜祖先使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祭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7292201
  • 主管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 室內特徵
    員林張氏追遠堂以磚造承重結構系統為主,僅在公廳簷廊分金線上龍虎兩爿置上為木棟架,屬於疊斗式架構,強化正身公廳在祠堂的重要性。簷廊木棟架為三架寬,「通」橫跨簷廊六角木柱及牌樓面方形封柱上,其斷面呈橢圓,兩端各收魚尾叉,上置瓜筒疊斗,下承通隨;瓜筒形式較像漳州派金瓜筒,面向分金線則開三爪,其後單爪,筒上置疊斗拱與雞舌承接桁木;斗與拱表面僅有彩繪無雕刻;斗的樣式皆為四方斗,拱為方形斷面。束仔為圓弧性方形斷面,兩端分別橫掛於斗上及封木,向埕之方向端部則以束尾收尾,下承斷面長方形之束隨;出挑步通上,最外端有吊筒,與豎材作為套封,但豎材已佚失,無法得知其樣式。 公廳為員林張氏追遠堂的中心,安奉了十五世前歷代祖先大牌,是屬於完全的儀式空間,以祀奉祖先為主,沒有其它神明信仰。從埕拾階至簷廊,在進入公廳室內前,於門下方,有一高約20公分的「門欄」,門欄最上方的水平「橫枋」上繪著八仙過海與福祿壽,其上頂著「張氏家廟」門匾,其下「門楣」則書寫著「追遠堂」,而於龍虎兩爿「穿木」提字「追步先人蹤九世永無變換」(龍爿)、「遠垂後代訓千秋尚有典型」(虎爿),簷廊柱上之楹聯提字「追念前巖孝友千秋傳史冊」(龍爿)、「遠垂後後世詩詞一卷重儒林」。 而位於公廳前一楹前下方,有一與門楣平行之構件,斷面形式為四方形,稱之為「燈樑」,每娶一門媳婦,或是懷孕生子(尤其是男生),便會到燈樑前懸掛一對燈籠。公廳內的牌樓面是位於後五楹下方,為一方型橫枋,其下落有四方型木柱(無柱礎)到地,中港間面寬較大,是放置案棹與安置大牌之處,並以「抱邊花柴」的形式,以及提一對楹聯,分別為龍爿「追本溯源經濟文章承祖訓」,虎爿「遠猷長發春秋響祀紀宗功」。公廳地坪為花崗石,而公廳面前的簷廊區域則為混凝土地坪,表面以六角磚模印花並施予色粉,其外觀有如鋪設紅磚地坪。 中港間內設有花崗石檯面之神棹,神棹面呈凸字形狀,其張氏追遠堂歷代祖先大牌是安設於最高處。而牌樓面前設供棹「神棹」和「八仙棹」,前者為供棹中最高而細長,棹面固定置香爐、燭臺、敬茶等,後者則是方形而稍低於神棹的棹子,為年度祭祀時,可放三牲、鮮花、蔬果等供品之處。員林張氏追遠堂歷代祖先以大牌做奉祀對象,其造型有寬扁式與窄扁兩種,共有三塊寬扁式大牌,及兩塊窄扁大牌,材質均以木料為主,高度都大於寬度,呈現長方體,是直立擺放,設置於中港間內花崗石檯面。寬扁式大牌底部由跗座將大牌立起,而跗座兩側有固定柱,大牌的外緣處則是運用捲草樣式浮雕的技法表現。 員林張氏追遠堂除公廳是祭祀禮儀之空間,其餘的空間是具居住功能,與供地方機關公務工作空間(早期曾作為大明里的里幹事辦公室等)。在構造上的訊息,如公廳龍爿居室,還保留數根木頭插於兩牆之間,「當居住空間的室內部分不敷使用,可在間房的上方,數根木固定在牆,其上鋪木板,即可作為儲藏空間,並不是每一間房都有半棚,而是視需求而定」。 員林張氏追遠堂係新建於昭和11年(西元1936年),可能在當時籌建大木司阜,在建築新技術的灌輸下,嘗試運用了中柱式桁架(king post truss,日人稱「洋小屋」)於右護龍、又有可能空間使用性質的更替或整修,採用中柱式桁架有其合適性,而這樣的結果對傳統建築注入新的空間感官。員林張氏追遠堂受洋風影響最明顯處,為臺基踏階側面與簷廊柱頭,在正身與山牆面點綴些洋風語彙,而成具特色的建築風格。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彰化縣
    員林市
    香山段
    574
  • 緯度
    23.9394502754502
  • 經度
    120.578479514866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賴意升主持,《彰化縣歷史建築員林張氏追遠堂修復及再利用計畫》,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19,P.1-1~P.1-2、P.2-1。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歷史文化價值:為張氏家族自古以來祭祖活動之空間,每年家族祭祖儀式仍依循古禮。 2.表現地域風貌特色:日治時期修建,惟祠堂建物仍保存傳統宗祠格局,配置完整。
  • 開放時間
    未開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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