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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彰化日式宿舍群

大正年間彰化街以及附近經濟情況已經相當穩定活絡,但銀行金融機關僅有株式會社彰化銀行支店(明治38年;西元1905年7月設立、同年10月彰化開業),在日後融資的使用上深感不足。第一次世界大戰後臺灣經濟嚴重通貨膨脹,金融交易量相對變得非常大量,然而彰化地區僅有彰化銀行來處理這些金融業務,故此許多業主要求在彰化地區開設其他銀行支店。 大正10年(西元1921年)開設海岸線鐵路,彰化地區的經濟能力越趨蓬勃;八年後,昭和4年(西元1929年)株式會社臺灣銀行首次考慮在彰化設置支行店,昭和7年(西元1932年)10月,彰化實業協會及彰化街當地居民向臺灣總督中川見藏提出陳情書,要求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在彰化開設彰化支店。後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彰化支店終於在昭和9年(西元1934年)5月1日開業,支店初設址於「彰化市彰化字東門 317-1 番地」。 臺灣銀行彰化日式宿舍群主要坐落在彰化市區南側的地區,在清治時期彰化城建立後,南側地區的「南郭」地區為開發較晚的區域,直至日治時期透過多次的彰化市區改正計畫,逐漸將此一區域開發。在開發途中,於昭和9年(西元1934年)臺灣銀行彰化支店開始營運,同一時期前後,「臺灣銀行彰化日式宿舍群」也興建完成,本區原有建物計有十棟,目前尚存兩棟,其中一棟為「頭取社宅」、另一棟為「副頭取社宅」,皆於昭和11年(西元1936年)竣工。兩棟建築物現今分別坐落於彰化縣彰化市博愛街33號及49號。為日治時期獨棟建築類型,建築物基本上仍維持日治時期竣工原貌之規模與格局。   臺灣銀行彰化日式宿舍群在二戰後依然被臺灣銀行職員使用,受到早期銀行政策之影響,臺灣銀行支店的經理、副理多為北部地區調派人員擔任,調動較為頻繁,故宿舍區的頭取及副頭取宿舍的居住人員多有變遷,且並不固定,直到民國70年(西元1981年)以後,銀行政策改變,經理及副理改為中部地區的人員派任,故多半會採取通勤的方式來往辦公及自宅,臺銀職員逐漸遷出宿舍。民國97年(西元2008年),臺灣銀行考量現有之彰化分行區位道路狹窄,安全性及發展性不足,且空間不敷使用,規劃興建彰化分行新行舍,將八棟保存狀態不佳的木造社宅於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10月7日拆除,保留其中兩棟保存較佳之宿舍,同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彰化縣
    彰化市
    博愛街33號
    2
    彰化縣
    彰化市
    博愛街49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010010634C號
    2012-01-19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宿舍


  • 現狀
    臺灣銀行彰化日式宿舍群於民國101年(西元2012年)登錄為歷史建築,現進行歷史建築臺銀彰化日式宿舍群修復再利用工程,暫不開放。
  • 外觀特徵
    臺灣銀行彰化日式宿舍兩棟建築現況保存大致良好,其中博愛街33號宿舍(頭取社宅)不僅保存完整之原構造(包含屋瓦、屋面構造、勒腳牆、櫥櫃等),尚有多處同時期同類型建築少有之特殊構造(例如入口雨披及其下方木構架、洋室天花板及周邊複合構造牆體、不同等級之出格子窗及浴室天花板等)。博愛街49號宿舍(副頭取社宅)後期改建程度較大,但仍保留多處原本之構造形式。 本案建物群皆屬獨棟獨院建築,設有外部庭園,頭取社宅仍維持前庭、後院的庭園配置方式,但庭園現況皆為平坦的空地。並設有兩處防空洞,一大一小,設置於前庭圍牆前的空地上。副頭取社宅仍維持前庭、後院之庭園配置方式,並設有一防空洞建在前庭圍牆邊。後院配置面積相對較大,設置了磚砌圓形花圃、水泥柱曬衣架及簡易磚砌步道,大型花圃為雙層圓形構造、中間設置十字通道,小型花圃僅為簡單的圓形,可由其磚塊疊砌工法判斷應為二戰後所增築。 頭取社宅符合日治時期頒布官舍建築標準之高等官舍第二種類別,屋頂鋪設和瓦,在牆體構造方面為編竹夾泥構造,但是在外牆上緣之板條灰泥構造及洋室周邊牆體則有較特殊之複合構造。副頭取社宅之板條灰泥構造設置在牆體軸心部位,與軸組表面約有3公分之距離,外觀於「真壁造」牆體,異於一般之「大壁造」牆體。洋室外牆則是在內側設置板條灰泥構造、外側覆蓋雨淋板。 主體構造最具特色的部位應為入口雨披,其中下半段的木構架組成,另以木料裁製成八邊形斷面格柵置於兩側框架。兩側框架之間以支撐雨披椽條之橫樑連接,橫樑外側上緣切斜面增加與椽條的接觸面,兩端除了做成特殊造型外並包覆銅皮防水。椽樑以木料製成,表面做成鋸齒狀供屋面板固定。屋面板表面則覆蓋銅皮防水。 副頭取社宅則符合日治時期頒布官舍建築標準之高等官舍第三種官舍類別,屋頂鋪設水泥瓦,應為後期所鋪設。緣側屋面構造極具日式特色,由椽條承載橫向木條、兩層鋪設方向不同之板材後表面鋪設油毛氈與亞鉛板。外牆構造為編竹夾泥牆,外側鋪設雨淋板,牆體外側下緣設有一裙板。裙板外緣突出雨淋板與下方之勒腳牆,可有效避免雨水滴落於勒腳牆;裙板斜度較一般案例平緩。雨淋板外側另以鋸齒狀壓條固定,較特別的是牆體框架横向構件斷面較一般為大。 頭取社宅號與副頭取社宅緣側外側均設有戶袋以放置雨戶。戶袋之構造兼具牆體與出格子窗之特色:突出落地窗之板材固定於軸組,作用與出格子窗兩側之板材同樣用來支撐突出構造之重量;板材之間於外側覆蓋雨淋板防雨,兩端固定於板材,中段內側固定於牆骨,外側另以壓條加固並形成外觀之特徵。緣側外的臺階使用洗石子裝修,也是本案建築本體唯一採用的工法,主要由綠、黑、褐、白四種顏色的石子混合而成,尚有少量的貝殼碎片、碎磚等粒料,混合水泥砂漿後整體呈暖灰色。防空洞構造則以磚砌牆體為主,內側埋有預製鋼筋混凝土圓管,圓管上半部與磚砌構造形成拱型結構,可承載上方覆土之重量。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1.建議管理單位定期於風災震災後進行巡視,若有重大破壞或改變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2.正由管理單位全額自籌進行「歷史建築臺銀彰化日式宿舍群修復再利用工程」,建議施工單位務必遵守工地公共衛生安全管理,並按圖施工,避免發生損及文化資產價值之情事。
  • 使用情形
    臺灣銀行彰化日式宿舍群現正進行修復再利用工程,爰俟完成歷史建築修復工程後,再由實際進駐使用管理單位擬訂經營管理事項。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7292201
  • 主管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 室內特徵
    頭取社宅之居住空間包括應接室(一間)、座敷(一間)、居間(三間)及控室(一間)。由表玄關進入後,左側配置「控室」作為客人等候的候客空間,玄關右側則為應接室,此種配置方式可將對外的公共空間集中於入口附近,有利於區分內外空間。所有的私人居間(四間)皆位於建物內側(南側);其中以西側的座敷之單位空間最大、並擁有獨立的隔間及緣側,中間的兩個居間係以障子門作為區隔,平時可開通以達到續間之使用機能,並連接後方的緣側,將後方的庭園景色盡收眼底;東側之居間亦為獨立的隔間。此外,茶間配置於鄰近臺所旁,介於茶間及臺所旁,則為預備室;預備室可作為靈活運用的空間,如倉庫、臨時居間等。 服務空間包括了便所二處(客用及家族用)、臺所(廚房)、浴室、茶間等空間。浴室及臺所等服務性空間集中配置於建物東側走道末端,這些服務空間集中配置,有利於管線之安排,亦為常見的日式建築空間配置方式。在此處亦設置裡玄關一處作為服務性出入口,便於出入增添柴火或燒熱水。便所有二處,依其位置可分區分為客用便所及家族用便所;客用便所位於應接室旁、中央廊道西側,可服務來訪的客人,家族用便所位於建物東側,鄰接臺所、浴室等服務性空間。 主要入口設置以臺階區隔出入口空間,進入室內後,備有下馱箱(鞋櫃)收納鞋子後,即可進入室內空間。內部動線甚為簡單,以橫向的廊道空間串連各居間及服務性空間,往右(西側)可通往應接室、往左(東側)則通往其他居間及臺所等服務性空間,並於臺所處設置裡玄關作為服務性入出口。 頭取社宅之天花板主要有三種形式,在洋室天花板部分,主體為板條灰泥構造,周邊以編織物裝飾,最外緣木製之線腳除了收邊之外尚有承重作用,天花板樑除了固定於前述線腳,也固定於牆骨;一般居室則是常見之竿緣天花;浴室天花板構造形式相當具有特色,外觀呈雙斜屋面,可將浴室內之溼氣引導至中脊上方之通氣孔。基礎與地板方面,勒腳牆突出地面6皮、通氣孔上緣楣樑為鋼筋混凝土造、支撐地板之束木以突出地面7皮之0.5磚墩為主。地板主要為木地板,上方均設置有塑膠鋪面,而東北角浴室用水空間為地磚鋪面。 副頭取社宅居住空間包括「座敷」一間、居間(起居室)三間及一間居間兼預備室之備用空間。座敷設置在建築物東側,以押入巧妙區隔為一獨立間;其他居間空間彼此相鄰接,以障子門作為區隔,尤其以面南的居間,在空間的使用上除去障子門後,即可連接各居間空間,達到「續間」使用機能,甚至延伸至緣側中介空間,將庭園景色收納至室內。 服務空間包括臺所(廚房)、浴室、便所(廁所)二處。一處便所配置於玄關旁,為「客用便所及手洗場」;另一處便所為家族便所,與浴室及臺所配置於居室空間後方。由於座敷為接待客人及展示家族地位之居室空間,為了方便訪客能夠使用便所,同時又必須避免私人的家庭生活空間(臺所、浴室及便所)內的活動行為受到影響,所以將客用便所獨立配置在入口玄關,而另一家族便所與臺所、浴室等服務空間則被配置在遠離入口玄關的後方處。家庭生活使用便所與臺所、浴室等服務空間集中設置在建築物東側及東北角,庭園配合此服務動線另置一小門,與社宅主入口區隔。臺所與浴室之間設有「內玄關」為通戶外的後門,便利婦女進出增備柴火出入。 入口在平面配置設置正式出入口「表玄關」及位於廚房之小門「內玄關」。從主要入口進入室內,自表玄關「土間」(或稱「踏進」)脫去鞋子,踏上兩階進入居間空間鋪設木地板「廣間」,往左可達「座敷」為屋主招待客人空間,往右為「居間」,此居間以障子門巧妙區隔內側走道、家庭生活空間(臺所、浴室及便所),但為了待客奉茶招待所需,此居間亦可作為成為臺所之預備室使用。副頭取社宅緣側設置南面,符合具有調節室內物理環境的功能,尤其連接座敷的緣側,面積為座敷1/2是此社宅規劃最大者,顯見在機能即使用性的重要,待客聚會時可開敞障子門將座敷空間延伸至緣側、甚至庭園,增加交誼聚會活動面積。 副頭取社宅天花構造則為竿緣天花,浴室與頭取社宅浴室相同,利用做成雙斜屋面的樣式增加潮氣排除效果。基礎之構築方式與一般案例大致相同,以7皮0.5B磚墩支撐地板,牆體框架立柱下方則擴大為1B磚墩承重。磚墩與地板之間同樣以水泥砂漿調整高度並固定。地板樑為方形斷面,異於一般之圓形斷面,並放置地板格柵,部份地板樑表面在與地板格柵之接合面刻有凹槽,除了調整尺寸誤差,也有助於接合面的穩定。地板鋪面主要為木地板,上方均設置有塑膠鋪面。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彰化縣
    彰化市
    南郭段南郭小段
    230-4
    2
    彰化縣
    彰化市
    南郭段南郭小段
    230-6
  • 緯度
    24.0740418132203
  • 經度
    120.546210744048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2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林宜君主持,《歷史建築臺灣銀行彰化日式宿舍群調查研究及修復計畫》,臺北: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P.1-2、P.2-24~P.2-31、P.3-27~P.3-60。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建築史價值:為日治時期官舍,早期臺灣銀行經理及副理住宿之用,具日治時期木造建築工藝技術保存及研究上之價值。 2.具稀少性:目前整體建築狀況尚可,宿舍內部格局大致維持原狀,且為目前較少有之大型建築宿舍。
  • 開放時間
    現進行修復工程,暫不開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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