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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黃公望富春山居圖卷(子明卷)

題識中提到黃公望於1338年秋天,為將歸杭州的子明隱君繪此圖贈別,因此一般簡稱此作為「子明卷」。 清高宗認為筆墨較規整一致的「子明卷」方為黃公望真跡,萬分寶愛,在此卷上留下五十五則題跋,幾乎不留餘白。經過學者研究,「剩山圖卷」與「無用師卷」為〈富春山居圖〉原蹟已成定論;而「子明卷」則應為保留原作前段構圖的明末清初臨仿本。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路二段221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會授資籌二字10020100351號
    2011-09-19 00:00:00.0
  • 級別名稱
    重要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1


    種類名稱
    藝術作品


    種類子類別代碼
    G1.2


    總類子類別名稱
    繪畫


  • 年代
    明至清
  • 材質
    紙本
  • 尺寸
    32.9 x 589.2 公分
  • 保存環境
    庫房或展覽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777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具有重要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具有史事重要淵源/具有重要之時代特色、技術及流派/具有重要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品質精良且數量稀少/具有重要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保存空間地址
    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保存空間屬性
    博物館、圖書館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歷史建築


  • 法令依據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六條。 2.「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三條第一項第一、二、三、四、五、六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既存(繼承)
  • 指定(登錄)理由
    此作雖非黃公望真蹟,然構圖與物像細節,均與原作十分接近,可由此作重建〈富春山居圖〉火焚前的起首段落。該作因清高宗認定為黃公望真蹟,引起近代藝術史家對此作與〈無用師卷〉真偽的論戰。清高宗於其上留下的五十五則題跋,亦可一覽清高宗各時期書蹟面貌。
  • 代表圖像來源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典藏或財產編號
    故畫001017
  • 保存現狀
    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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