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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聖誕祭典

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聖誕祭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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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聖誕祭典

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主祀清水祖師,相傳清乾隆年間先民自泉州安溪清水巖奉請清水祖師香火來臺,清乾隆三十二年(1767)三峽、鶯歌、樹林、大溪的泉州籍移民倡議建廟,於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於三峽建立長福巖清水祖師廟,並以姓氏分為七個股,由七股的信徒管理廟務。 七股的順序:第一股劉姓、第二股大集姓、第三股陳姓、第四股林姓、第五股中庄集姓、第六股李姓、第七股王姓,因而地方有「劉頭王尾」之說,七個股每年輪值一個股,由值年股(稱為「著股」)形成祭典組織負責當年祭典。 為慶賀清水祖師聖誕,值年股在農曆正月初六於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辦理聖誕祭典,而七股內的各聚落於農曆正月迎請清水祖師舉行年例祭典,俗稱為「祖師公戲」,七股於年初祈求平安,為地方重要的歲時祭儀。值年股舉辦的清水祖師聖誕祭典,首先為神豬飼主通報神豬,神豬經過磅豬後,評選出得等的神豬,農曆正月初五值年正副爐主與得等神豬飼主前往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迎燈,農曆正月初六子時在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廟內進行三獻禮,初六整日道壇道士進行道教科儀演法,得等神豬排列於廟埕,神豬飼主在祭祀後販售神豬肉、宴請親友吃神豬肉,新舊任爐主在祭典結束後辦理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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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聖誕祭典 / 授權人:國家文化資產網 / 政府資料開放授權條款-第1版(OGDL 1.0)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BOCH_CountryCulture_51&id=20110718000001。
描述文字授權: OGDL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國家文化資產網
主題分類藝術與人文
建檔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北市
三峽區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北府文資字第1000009484號
2011-06-09 15:25:31.775
變更/修正
北府文資字第1000012201號
2011-07-18 17:10:28.0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0720592882號
2018-11-06 15:26:20.044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090342100號
2020-03-04 00:00:00.0
級別名稱
民俗
種類
種類代碼
F5


種類名稱
儀式、祭典、節慶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
地方習慣稱將神豬運至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廟埕為「遶境」,神豬遶境是許多飼主所熱衷的事情,飼主重視神豬遶境,會安排陣頭,以盛大的隊伍將神豬迎請到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 在農曆正月初六的清水祖師聖誕祭典之前,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廟方與神豬飼主、警政單位會先協調農曆正月初六早上神豬遶境的方式。正月初五晚上11時起,時辰進入正月初六,廟方進行三獻禮及誦經祝壽儀式,由正、副爐主酬神,直至正月初六當天,在長福巖祖師廟前設壇祭拜,爐主、副爐主(輪值姓氏代表,通常向祖師爺請示,以杯筊指定)值年排前面,其他重量比賽入等的神豬照順序排列。上午 8 時先在三峽區復興停車場集合,以值年爐主為頭陣,之後為各等次的神豬,依序排列整隊出發。每隻神豬都經過裝扮,飾以金牌、彩燈,並掛上一對孔雀金花,口含著鳳梨象徵飼主一家人來年「興旺」,好運不斷,然後上花車遊行三峽區內的街道。 遊行結束,將神豬固定位置後,紗燈、獎狀、金牌等各界的賞物被放置上神豬旁,神豬前方陳列香案,神豬飼主所準備的燈座放置於香案上,神豬布置完成,神豬飼主焚香祭拜,待道士前來點豬後燒化拭腥金,整個祭拜到此完成。 完成了農曆正月初六的聖誕祭典,祭祀科儀會持續至下午,神豬在經過道士點豬後,完成了獻祭,但神豬飼主並不會立即將神豬移離,往年神豬都集中在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廟廟埕,神豬飼主之間約定 14 時 30 分剖豬,屠宰師傅會切下豬頭、豬尾、四肢,這部分將由神豬飼主用來祭祀祖先,其餘豬肉則依神豬飼主決定,是否保留或販售。 (出處:臺北縣三峽鎮民俗及有關文物普查表、新北市民俗「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聖誕祭典」及「三角湧迎尪公」保存維護計畫)
所屬族群
族群名稱
其他


類別名稱
漢民族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4504
主管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主辦單位-地址
新北市三峽區秀川里長福街1號
主辦單位-聯絡人
劉先生
主辦單位-聯絡電話
(02) 2671-1031
主辦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新北市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公
評定基準
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歷史性:由歷史事件形成,具有紀念性意義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典範性:民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可顯示其特色者
法令依據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第1、2、3、4、5款
保存者/保存團體
財團法人新北市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公
指定(登錄)理由
一、三峽長福巖清水祖師聖誕祭典活動傳承了數百年來移民社會敬天、尊神的深邃文化傳統,且由七股信眾輪辦,未曾脫序,為當今大三鶯地區重要廟埕文化標的,具有傳統性。 二、祭典活動發展成突出的神豬競賽與祖師公聖誕相結合之信仰特色,絕異於其他地域,不僅豐富了儀式與意旨,更是當今北臺灣地區廣為人知的祭典,具有地方性。 三、祭典活動係以輪祀營造族群和諧,凝聚鄉情氛圍,並反映出安溪籍移民早期拓墾文化遺留之人群信仰特質,具有歷史性。 四、祭典活動由七股姓氏輪祀,並發展出華麗的神豬裝飾藝術,深具特殊文化價值;且在祭典後,習慣上均將豬公肉分享親朋好友,藉討吉利,其敬天法祖與敦親睦鄰之精神,具有文化性。 五、開豬禮、食平安等,深具緬懷先民普渡濟眾之文化真諦,在同類型祭典中屬最經典,亦最受矚目者,且成其他地方觀摩之對象,具有典範性。 六、三峽長福巖素有「東方雕塑藝術殿堂」之美譽,足增清水祖師公聖誕祭典活動之無形文化資產生命力。
代表圖像來源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關鍵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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