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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賜岳飛手敕卷

紹興七年(1137)秋天,岳飛(1103-1142)率軍到防區邊界巡視,高宗(1107-1187,在位1127-1162)以此御札回覆其報,嘉勉其恭忠體國。 高宗趙構早年書學父皇徽宗,稍長學習宋黃庭堅、米芾書體。後來上追晉王羲之,臨習魏晉以來至六朝筆法,對南宋皇室書法有深刻影響。此札楷書帶行體,點畫講究、姿態優美,雖然是在軍事急迫中對屬下的敕書,行氣首尾一貫,顯現出他的書法造詣。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士林區
    至善路二段221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會授資籌二字10020040353號
    2011-04-22 00:00:00.0
  • 級別名稱
    國寶
  • 種類
    種類代碼
    G1


    種類名稱
    藝術作品


    種類子類別代碼
    G1.1


    總類子類別名稱
    書法、碑帖


  • 年代
  • 材質
    紙本
  • 尺寸
    36.7 x 61.5 公分
  • 保存環境
    庫房或展覽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古物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777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資產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具有特殊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歷史流傳已久或史事具有深厚淵源/具有特殊之時代特色、技術及流派/具有特殊藝術造詣或科學成就/品質精良且數量特別稀少/具有特殊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國立故宮博物院


    保存空間地址
    111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保存空間屬性
    博物館、圖書館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歷史建築


  • 法令依據
    1.「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六十六條。 2.「古物分級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二、三、四、五、六款;第六條及第七條。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既存(繼承)
  • 出處或來源說明
    清宮舊藏
  • 指定(登錄)理由
    此件書法點畫講究,字體優美,是宋高宗書法的代表作品,又受信人為名將岳飛,故更具有歷史價值。
  • 代表圖像來源
    國立故宮博物院
  • 典藏或財產編號
    故書000076
  • 保存現狀
    汚漬、折痕。有損傷但狀況穩定。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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