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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子農會穀倉

本建物為「潭子信用販賣購買利用組合」(即潭子農會之前身),於日治昭和11年(1936)配合臺灣總督府政策,以掌控島內米穀之流通與輸出,所興建之「潭子信販購利組合農倉」;為日治時期戰時(1937-1945)糧食政策之重要歷史證據,亦反映臺灣早期產業發展之重要歷史脈絡及社會經濟意義。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潭子區
    臺中市潭子區潭子街3段81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1000041281號
    2011-03-17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古字第11000313601號
    2021-02-09 00:00:00.0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16


    種類名稱
    產業


  • 現狀
    民國101(2012)年完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民國106(2017)年完成補充修復及再利用計畫。
  • 外觀特徵
    潭子農會穀倉建於昭和11年(1936),建築位於縱貫鐵路之西側,並鄰近潭子火車站以利運輸。穀倉包括散積稻穀倉庫(10間)、碾米機房(含粗糠間)及糙米倉庫等空間。 散積稻穀倉庫為二坡水式之屋頂,屋面鋪設水泥瓦,為由西面較大(陡)落差屋面與西側較小(緩)落屋面所構成之「差落根式」,並在屋脊處增作類似「太子樓」之通氣窗作。構造主體由鋼筋混凝土樑、柱所構成,並採木、土埆及紅磚之混合構造。在北側牆身部分為鋼筋混凝土樑柱與磚砌牆面之結合,牆面以清水磚面為基調,但在山牆面部分,配合屋頂木桁構架,外裝則為鐵皮浪板。推測舊制應為隔熱效果較好之石綿浪板,鐵皮浪板為後期所改建。於山牆面側設有通氣窗。建築在南、北兩側主要由磚柱構成之迴廊,迴廊內部則以鋼筋混凝土樑、柱及土埆牆為主體構造(儲穀倉)。由於東、西兩側主要由對稱之10間儲穀倉所構成,因此每側立面皆開有5作木製庫門,庫門於外部包有銅皮,修復前則因鏽蝕而呈草綠色。庫房之基部與腰身設有矩形與山氣之通氣窗。 碾米機房立面主要由二座連續之磚作山牆面所構成「倒W型」之「鋸屋根式」屋頂,立面則以清水磚面為基調。除屋頂與連續之山牆面外,立面以開口為造型,開口處並以混凝土造之眉樑與窗台,透過砂漿裝修與周圍之清水磚呈現出材料之對比,增添立面之趣味性。碾米機房在連續屋頂面之中尺設有突出之閣樓,即三層空間處,其樓面的窗戶可作為通風、採光使用。碾米機房三樓屋頂為建築中之最高點,並保存有日治時期之避雷針。 糙米倉庫位於建築之最南端,為穀倉南向之重要立面。糙米倉庫為山型二坡水式屋頂,鋪設水泥磚。糙米倉庫與立面以清水磚面為基調。建築最特別之處在於南側山牆面處,於中央通氣窗下方留有日治時期以漆料留下之「同榮共存」字樣,充分反映了農會穀倉在日治末期做為戰時協助政府進行糧食統制之特色,極具歷史意義與價值。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拆解構件保存及調查研究
  • 使用情形
    潭子農會穀倉雖已閒置多年,但相關之歷史空間及文物仍保存良好,現況仍保存日治時期穀倉之規模,包含穀倉、碾米機房及糙米倉庫,並保存舊製碾米機具與相關設施、文物。現況建築雖於戰後有所增、改建,但仍不減其歷史價值。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臺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整體平面略呈L型,內部空間配合稻穀加工流程,依序為散積稻穀倉庫(10間)、碾米機房(含粗糠間)及糙米倉庫(檢米倉庫)。 散積稻穀倉庫為一矩形平面空間,建築主要由中央通道(上、下中央輸送帶)、儲 穀倉(散積倉、公糧庫房)與迴廊所構成。 碾米機房緊鄰散積稻穀倉庫,以中央輸送帶連接,東側則為粗糠倉庫。碾米機房為 一矩形三層加強磚造建築,其主要結構為鋼筋混凝土柱組成,再配合磚造牆體與西式木桁架,構成建築之本體。碾米機房主要功能為提供碾米機具之存放以利碾米作業進行,因此碾米機具即成為空間內最重要之設施。碾米機房為配合碾米作業中需透過高處重力垂降,以輸送稻穀之作業特色,故規劃為三層建築。 糙米倉庫位於碾米機房之南側,為一矩形一層磚造建築,並配合西式木桁架,構成 建築本體。由於潭子農會穀倉自日治後期乃至戰後,為協助政府碾製糙米公糧之單位,因此糙米倉庫即為存放公糧之倉庫。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895
    2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896
    3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897
    4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898
    5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899
    6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03
    7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03-6
    8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13
    9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19
    10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20
    11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36
    12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37
    13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38
    14
    臺中市
    潭子區
    潭秀段
    939
  • 緯度
    24.2148253235911
  • 經度
    120.70561538264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4款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本建築為日治昭和6年日人準備控制糧倉所建置,見證日治時期戰時糧食政策並反映臺灣早期產業發展。建築本體包括穀倉10間、碾米機房、粗糠間、糙米倉庫、太子樓等,設計功能複雜、完善,其木桁架長達21公尺,結構精細,基本架構、部分產業設施仍保存完好。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建築構造與技術,反映當時代之營建技術。建物本身以機能性為出發點,外有日式「鋸屋根式」的屋頂與「太子樓」,內有西方國家的「偶柱式木桁架」與閩南式穿斗,設備方面有「中央輸送帶」與「傾斜槽」等,堪稱是當時自動化的設備,另有「通氣柱」,儼然是今日的空調設備,穀倉並具有防潮、防鼠之建築技術,在當時時空背景下如此先進的穀倉,確實是一價值不凡的建築,具技術史之保存價值。 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本建築物具備典型日治時期產業建築(穀倉)之構造型式及建築式樣,為目前臺灣少數僅存之同類型建築。副同柱式木屋架達21公尺,為全臺少有,具稀少性,其地點與傳統之交通運輸鐵路有密切之關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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