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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林業暨鐵道文化景觀

阿里山森林鐵道規劃始於1904年(明治37年);後年由營造商藤田組取得森林經營權,施工後因財務緊縮轉為官營。1910年(明治43年)嘉義至竹崎的平地段率先完工,隔年由官方的「阿里山作業所」接手。1912年(大正元年),嘉義至萬平路段通車。1914年(大正3年),嘉義至沼平路段通車。阿里山森林鐵道的主線宣告完成,目前營業路線長約71.4公里。這條高山鐵道在繞行獨立山時,以螺旋紋繞山三圈上山,並在山頂以「8」字型離開,這是全球少見的設計方式;沿途歷經熱帶、暖帶、溫帶三種林相,舉世少有 。 北門驛啟用於1910年(明治43年),為傳統日式木造建築;作為阿里山森林鐵道的運材終點站,也是貨運起點站。1918年(大正7年)阿里山森林鐵道增加了客運服務,運材列車後方加掛客車車廂,供沿線居民以及登山者搭乘,北門驛也成為通勤列車的停靠站之一。北門驛附近營林設施群包含:嘉義車庫園區、嘉義製材所、營林俱樂部、營林所宿舍群、貯木池。這些百年歷史的營林機關群足見嘉義木材產業的興衰。

基本資訊

  • 現狀
    一、原登錄位置、範圍(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站阿里山窄軌鐵道起,經嘉義車庫園區、北門車站至崎頂平交道):現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經營管理。現有阿里山林業鐵路各級列車行駛,另嘉義車庫園區、北門車站可供民眾遊憩參觀。 二、新增登錄位置、範圍: 1.阿里山林業村部分區域:現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進行活化管理工作。 2.檜意森活村區域:現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經營管理,園區可供民眾遊憩參觀。 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嘉義林區管理處辦公區域:現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員工辦公使用。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辦公區域:現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辦公使用。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嘉義市
    東區
    嘉義市段鐵道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站阿里山窄軌鐵道起至崎頂平交道止,計4公里460公尺。
    2
    嘉義市
    東區
    林森東路1號
    3
    嘉義市
    東區
    林森西路2號
    4
    嘉義市
    東區
    林森東路4號
    5
    嘉義市
    東區
    嘉義市林森西路一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125102658號
    2023-06-08 15:33:55.329
    修正5月1日公告之地號資料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1125101941號
    2023-05-01 11:00:44.563
    本次公告修正:名稱、種類、位置、範圍、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1005100542號
    2011-02-24 00:00:00.0
    因原公告資料亡佚,故以備查函代替之
  • 級別名稱
    文化景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
    土地所有人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阿里山林業鐵路及文化資產管理處
  • 內容與範圍
    原登錄位置、範圍:由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嘉義站阿里山窄軌鐵道起,經嘉義車庫園區、北門車站至崎頂平交道,計4公里460公尺(含嘉義車庫園區及阿里山鐵路北門驛)。 新增登錄位置、範圍:阿里山林業村部分區域、檜意森活村區域、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辦公區域。
  • 特徵
    展現因阿里山鐵路開發而影響嘉義市區城市紋理及林業發展之文史脈絡。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嘉義市忠孝東路275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5-2788225#507
  • 主管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嘉義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呈現人類與自然環境互動之定著地景/能實質呈現特定產業生活與周邊環境關係,且具時代或社會意義
  • 關連的項目
    有關研究阿里山林業鐵路及車站、嘉義製材場設施遺構及製材過程、嘉義林業發展史、建築類林業文化資產、林業行政組織演變之各項調查文獻及出版品。
  • 緯度
    23.487179
  • 經度
    120.454359
  • 法令依據
    <<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款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北門驛與阿里山森林鐵道」於100年2月16日登錄為本市文化景觀,更於108年7月9日由文化部公告登錄為重要文化景觀,現為重要文化景觀「阿里山林業暨鐵道文化景觀」公告範圍構成部分之一。 (二)囿於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法規限制,重要文化景觀公告範圍之調整, 需就具備地方文化景觀身分者始得為之。據此,本府循文化資產審議程序並依行政程序法第122條規定,修正公告本市文化景觀「北門驛與阿里山森林鐵道」之名稱、種類、位置、範圍、登錄理由及其法令依據等內容,以利未來重要文化景觀「阿里山林業暨鐵道文化景觀」公告範圍之調整。 (三)本次新增登錄範圍包含阿里山林業村部分區域、檜意森活村區域及嘉義林區管理處辦公區域等場域,呈現因阿里山林業鐵道開發帶動嘉義市區木材產業發展與其形塑鐵道沿線周邊區域聚落風貌發展之軌跡,並體現國內林業行政 體系及其管理組織於嘉義地區發展沿革之歷史過程,具時代意義。
  • 代表圖像來源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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