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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虎尾大崙腳文化景觀

大崙腳文化景觀位於虎尾鎮水源路及新興路一帶,原為民國56年設立的「大崙腳公園」,臨近地標為雲林縣定古蹟虎尾自來水廠、縣定古蹟虎尾涌翠閣、虎尾鎮立體育場等。「大崙腳」為虎尾古地名,「崙」為風積砂崙的地形,多為連綿不絕的沙丘群,最初因人群聚集於大沙崙腳下,故「大崙腳」。大崙腳公園周邊在日治時期因重要文教、政治、民生設施、機關設立,成為虎尾發展歷程的重要見證,戰後,隨著公園的開闢及周邊體育場設立,而成為居民重要的生活、休閒區域。民國99年9月登錄為雲林縣文化景觀,民國100年1月13日以府文資字第10024000752號公告為文化景觀。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雲林縣
    虎尾鎮
    虎尾鎮水源路與新興路之間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024000752號
    2011-01-13 17:20:46.0
  • 級別名稱
    文化景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虎尾鎮
    土地所有人
    李O
    土地所有人
    李O
    土地所有人
    李O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雲林縣
    土地所有人
    雲林縣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雲林縣斗六巿雲林路二段310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觀光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5-5523218
  • 主管機關名稱
    雲林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雲林縣政府
  • 評定基準
    具紀念性、代表性或特殊性之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具時代或社會意義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416
    2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486
    3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487
    4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488
    5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572
    6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788
    7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789
    8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790
    9
    雲林縣
    虎尾鎮
    明正段
    791
  • 緯度
    23.712772
  • 經度
    120.434564
  • 法令依據
    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4條暨文化景觀登錄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2、3、4項登錄評定之基準。
  • 備註
    此文化景觀地號:虎尾鎮明正段416、486、487、488、572、788、789、790、791地號等9筆土地。
  • 指定(登錄)理由
    (一)為虎尾古地名之源,且為地理形貌之特徵。 (二)不同歷史世代與社會有不同開發考量,原為丘地,有幾處墳墓經人為開發,具文化歷史堆疊。 (三)此文化地景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為當地社區老人深刻的生活記憶,是社區居民未來生活的綠洲。
  • 代表圖像來源
    雲林縣政府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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