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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高宗敕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碑記

「清高宗敕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碑記」完成於1788年(清乾隆53年),為乾隆皇帝親筆御字,碑文記錄清代大臣「福康安」平定林爽文之亂的功績,本碑有兩座,另一座立於臺南市國定古蹟赤崁樓文昌閣前。 石碑本體高310公分、寬143公分、厚18公分,材質為花崗岩。石碑可分為長方型直立碑主體與贔屭外型碑座兩個部份,碑主體左、右兩側及背面呈現不平整的切面。贔屭外型碑座材質顏色較碑主體深,碑主體立於贔屭背面中間處。碑主體正面碑額陽刻龍飾御牌,牌面以直書陰刻篆書「御製」,左右邊框各陽刻四條龍裝飾,碑主體正面中間以直書陰刻楷書文字 : 「命於臺灣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詩以誌事 三月成功速且奇,紀勳合與建生祠,垂思琬琰忠明著,消彼萑苻志默移,臺地期恆樂民業,海灣不復動王師,曰為曰毀似殊致。(近年以各省建立生祠,最為欺世盜名惡習;因另嚴行飭禁,並將現有者概令毀去。若今特令臺灣建立福康安等生祠,實因臺灣當逆匪肆逆以來,荼毒生靈,無慮數萬。福康安等於三月之內,掃蕩無遺,全郡之民咸登衽席。此其勤績,故實有可紀;且令奸頑之徒觸目驚心,亦可以潛消狠戾。是此舉似與前此之禁毀雖相殊,而崇實斥虛之意則原相同,孰能橫議?且勵大小諸臣,果能實心為國愛民,確有美政者,原不禁其立生祠也。)崇實斥虛政在茲。乾隆五十三年仲秋月御筆」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嘉義市
    東區
    啟明路264號
  • 數量
    1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字第0995102890號
    2015-08-11 13:19:16.819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0995102927號
    2010-11-02 00:00:00.0
  • 級別名稱
    一般古物
  • 種類
    種類代碼
    G3


    種類名稱
    圖書文獻及影音資料


    種類子類別代碼
    G3.1


    總類子類別名稱
    圖書、報刊


  • 年代
    西元1788年(清乾隆53年)
  • 材質
    碑為花崗岩、座為砂岩
  • 尺寸
    寬 143cm; 高310cm; 厚18cm
  • 保存環境
    戶外空間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600嘉義市東區忠孝路275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5-2788225#508
  • 主管機關名稱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嘉義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有歷史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具有史事淵源/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具有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保管單位
    保管單位名稱
    嘉義市政府建設處


  • 古物所在地
    所在地名稱
    其他


    保存空間地址
    嘉義市東區啓明路264號


    保存空間屬性
    公務設施


    保存空間文資身分
    文化景觀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65條暨《古物分級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及第7條。
  • 古物出處/出處或來源
    其他
  • 出處或來源說明
    乾隆皇帝御賜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有歷史性意義或能表現傳統、族群或地方文化特色:嘉義因林爽文事件守城有功,將「諸羅」改成「嘉義」,與史實有密切關係,其碑文與文采均有其意義。 2.具有史事淵源:宣揚清朝大臣福康安平定林爽文之亂的功績。 3.具有珍貴及稀有性者:該古物之重要性為乾隆御碑、為乾隆皇帝親筆御字文,是臺灣唯一與臺南市一式兩份的御碑。 4.具有歷史、文化、藝術或科學價值。
  • 代表圖像來源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典藏或財產編號
    府授文資字第0995102927號
  • 保存現狀
    「清高宗敕建福康安等功臣生祠碑記」目前存放於嘉義公園,碑體保存狀況尚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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