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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屯文昌公廟

「南屯文昌公廟」又稱「犁頭店文昌祠」,為先賢曾玉音等人於清嘉慶2年(1797)倡議興建,主祀五文昌,並陸續成立新蘭社、文林社、崇文社、大觀社等於廂房教學,提振文風。日治明治31年(1898)「犁頭店公學校」(今南屯國小)成立時曾借用作為臨時校舍;大正13年(1924)為響應臺灣文化協會而成立「南屯昌明會」,持續推動「漢學」文化保存。 戰後(1945~),因故將原有廟地出租給市府改作南屯市場,民國62年(1973)於現址興建二層迴廊城閣式建築。 民國99年(2010)臺中市政府公告登錄「南屯文昌公廟」為歷史建築,理由包括具有民間信仰與社會教育之文化價值,且保存多座清代古匾、2對拜亭石柱與2幅「棟對」,具有歷史建築文化意涵,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南屯區
    南屯區文昌街100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0990294658號
    2010-10-14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2


    種類名稱
    寺廟


  • 現狀
    祠廟使用
  • 外觀特徵
    民國62年(1973)遷建為二層迴廊城閣式建築,外觀仿孔廟大成殿,「廡殿式」屋頂,並鋪設黃色琉璃瓦,整體結構以鋼筋混凝土為主,搭配木構件為輔。二樓正殿中港間兩扇大門並未彩繪門神,而是在朱紅底漆門板上裝置108顆門釘,如同孔廟之「櫺星門」。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 使用情形
    祠廟使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財OOO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廟宇祭祀主要位於二樓,中央為三開間之「正殿」,室內空間採大跨距無樑柱的作法。主祀文昌梓潼帝君、關聖帝君、孚佑帝君、魁斗星君與朱衣星君等五文昌,以及對廟務有功者之「長生祿位」。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南屯區
    南屯段
    1416
    2
    臺中市
    南屯區
    南屯段
    1412-1
  • 緯度
    24.1379564594211
  • 經度
    120.638706706985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及〈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補助辦法〉第4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歷史文化價值。 ⑴先賢曾玉音於清嘉慶2年募款發起興建「犁頭店文昌祠」並設置「社學」,延聘碩儒教化士民,為台中地區教育之發祥地,深具民間信仰與社會教育之文化價值。 ⑵文昌祠陸續設有新蘭社、文林社、崇文社、大觀社(台中目前仍營運中之最久社學社團),顯示清代地區性「社學」發展與傳承歷史。 2.具其他歷史建築價值,包括下列事項: ⑴廟中保有多座清代古匾、二對拜亭石柱與二幅「棟對」,見證歷史建築的文化意涵。 ⑵日治初期,該廟曾做為南屯公學校的校舍。至今仍繼續推展各項文化教育,建築雖改為「迴廊樓閣」的文廟樣式,唯其保存過程及所發揮之文化功能殊值肯定,並具良好傳統文昌信仰教化功能,展現歷史建築之價值。
  • 網站名稱
    台中市文昌公廟
  • 開放時間
    AM8:00-PM6:00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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