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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道部臺北工場車輛修理工場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原為市定古蹟,位於臺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一段2號,其址在清末劉銘傳主政時期即為機器局,製造機械及修理火車。日治初年才改為鐵道部用地,於大正八年〈西元一九一九年〉建成鐵道部大樓,二戰後,改為鐵路局。它的創建風格頗為特殊,由於當時多向英國學習鐵路技術,所以採用英國的十九世紀維多利亞時期磚木混合造,形式上承襲自北歐木造建築趣味。如二樓的屋頂及牆體樑露出木樑柱,並施以雕飾,設計者為鐵道部改良課的技師。於今看來,這座建築與臺灣的鐵道交通史息息相關,其風格特殊,具有多方面的歷史意義。因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於 96年5月25日指定「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廳舍、八角樓男廁、戰時指揮中心、工務室、電源室、食堂)」為國定古蹟,臺北工場並非國定古蹟範圍,故於99年9月30日公告中修正市定古蹟名稱為「臺灣總督府鐵道部(臺北工場)」。另於113年10月11日再次修正名稱為「鐵道部臺北工場車輛修理工場」,地址調整為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5號,並將戰後增建之二層樓磚造門廊納入古蹟本體範圍。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大同區
    塔城街5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台(81)內民字第8174140號
    1992-01-10 00:00:00.0
    指定古蹟
    變更/修正
    府文化二字第09406162300號
    2005-06-07 00:00:00.0
    新增古蹟範圍
    變更/修正
    府文化二字第09630203600號
    2007-01-18 00:00:00.0
    新增古蹟範圍
    變更/修正
    北市文化二字第09932873100號
    2010-09-30 00:00:00.0
    修正直轄市定古蹟範圍
    變更/修正
    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133034804號
    2024-10-11 00:00:00.0
    修正名稱、地址、古蹟本體,且增加及縮減定著土地範圍,並補充種類、指定理由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 外觀特徵
    這座建築與臺灣的鐵道交通史息息相關,其風格特殊,具有多方面的歷史意義。
  • 公告建號
    項次
    1


    縣市
    臺北市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建築所有人
    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720-888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北市
    大同區
    玉泉段二小段
    366-4
    2
    臺北市
    大同區
    玉泉段二小段
    366-14
    3
    臺北市
    大同區
    玉泉段二小段
    366-18
    4
    臺北市
    大同區
    玉泉段二小段
    366-19
    5
    臺北市
    大同區
    玉泉段二小段
    366-20
    6
    臺北市
    大同區
    玉泉段二小段
    366-22
  • 緯度
    25.049775
  • 經度
    121.510679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5條條及本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第174次會議決議。
  • 指定(登錄)理由
    1.具高度歷史、藝術或科學價值者:臺北工場所在地原為清代劉銘傳所設立之機器局,日治時期曾作為臺北砲兵工場,1900年由鐵道部接收北側成為台北工場。1909年向東擴廠時,新築本建物,可視為臺北城北門周邊 地區近代化發展之見證。同時,本古蹟原為縱貫線鐵道通車後,因應車輛維修工作需求增加而建,1934年臺北工場遷移後,改為辦公室使用,戰後成為鐵路局大禮堂,具體呈現鐵路業務不同時期之空間需求;具有重要之歷史、藝術與科學價值。 2.表現各時代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建築為紅磚承重牆構造,下有連續磚拱與磚基腳作為基礎,屋架使用鐵軌所組成之大跨度鋼桁架,表現出日治時期之營造技術。 3.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本建物現為臺北工場僅存建築之一,東側有數道弧拱開口便於車輛進出,地坪下方原有混凝土道床,呈現出為滿足當時車輛修理需求而形成之建築特色,具備稀少性。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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