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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神彩繪

1966年由專業佛像畫家姨丈曾竹根先生的啟蒙。1970年初中畢業後到台南繼續向姨丈習藝。姨丈為了擴展劉家正老師的繪畫領域,將之帶往雲鵬工藝社(專業寺廟彩繪)拜師丁網先生(師承潘春原)。在此期間,劉老師仍常趁工作閒暇之餘向姨丈學習佛像畫。後因雲鵬工藝社專注於寺廟彩繪,精細處皆需另聘當時著名畫師潘麗水與蔡草如二人作畫,因而有幸師事兩位老師。於台南習藝前後共約10年整。1980年北上,受聘於木柵集應廟作畫,是為個人處女作,自此便邁向專業畫師之路。先後至關渡宮、關渡三將軍廟、北投宮玄觀、聖雲宮等,因深感宗教藝術之多元,不只宗教民俗藝術,還有書法與中國傳統之山水、花鳥、人物等作畫技巧皆須有所涉獵。為使畫作具更高藝術價值,遂持續不斷地學習精進,直至今日。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北市
    北投區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化三字第09931583902號
    2010-08-09 17:45:50.0
  • 級別名稱
    傳統工藝
  • 種類
    種類代碼
    E1.12


    種類名稱
    彩繪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北市政府
  • 評定基準
    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 法令依據
    一、「文化資產保存法」。 二、「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 保存者/保存團體
    劉家正
  • 指定(登錄)理由
    一、無論表現材料或技法、形色乃至造形能力均具純熟造詣與價值,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目,具藝術性。 二、保有台灣門神彩繪的優秀技法與優美性,頗純熟且能匠心獨造,履有發揮,走向生活藝術,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目,具特殊性。 三、師承傳統匠師,以南台灣地方風格為基礎,對台灣各主要大寺廟門加以比較分析,走出自己的風格,符合「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三目,具地方性。
  • 代表圖像來源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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