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4年(西元1985年)7月23日,台北縣總工會理事長陳成文發函台北縣各產業職業工會,為因應台灣省政府社會處所加強推行之「以廠為家,以廠為校」運動,以及貫徹實施勞工基準法與台灣新生報,台灣日報聯合舉辦「以廠為家,以廠為校」相關活動,並配合勞動基準法舉行徵文比賽暨漫畫(海報)比賽,檢附比賽辦法乙種,敬請轉知所屬會員踴躍投稿。
徵文與漫畫比賽之題目為「以廠為家,以廠為校」與如何貫徹實施勞動基準法,擇一創作,第一名獎金一萬元、第二名獎金八千元、第三名六千元,另有佳作十人獎金兩千元,且各頒發獎狀乙紙,於即日起至民國74年(西元1985年)8月15日開放投稿,並於期限前郵寄至南投縣中興新村光華路三號台灣省社會處第一科收,於信封請註明「應徵稿件」或「漫畫應徵」,入選名單將於民國74年(西元1985年)9月15日於台灣新生報與台灣日報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