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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省鑛務局- 七十四年度施工計畫書圖經核應補正項目

依照民國64年(西元1975年)10月24日所公佈之「礦場安全法臺灣省煤礦施行細則」,採礦時,應擬具安全開採計畫書及附圖,報請礦務局核定後實施。

民國74年(西元1985年)3月11日,台灣省礦務局局長李豐之函請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說明瑞三鑛業公司所檢送之台濟採自第1006、1007、1008、4749號(礦業字第162、185、192、1050號)礦區七十四年度施工計畫書圖經核應補正項目,如附加之表格,並請於民國74年(西元1985年)3月13日上午9時,指派承辦人員攜帶原計畫書所蓋之原用印,至礦務局礦政組第一課以辦理補正。

礦務局於民國74年(西元1985年)2月4日礦行一字第4509號行文寄達,所需改正之項目如表格所列:礦區概況、運煤(礦)及煉焦、產銷與礦工、礦區概況、保安、造築工程及土地使用、採煤(礦)、礦害對策及處理計畫、搬運、炸藥庫及爆炸務管理原設置項目,其中礦區概況、保安、礦害對策及處理計畫等,需要補足。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別名
    七十四年度施工計畫書圖經核應補正項目
  • 撰寫者
    黃昱儒
  • 創作者
    台灣省礦務局
  • 時間資訊
    創作時間
    1985/03/11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25.7 cm*18.7 cm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拍攝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柴寮路42號 (121.8275929, 25.0868763)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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