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72年(西元1983年)7月27日,台北縣政府發函台北縣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產業工會,說明公會所送件之第十三屆第三次理事會會議紀錄與第三次監視會議紀錄,除了有關於公會經費開支需要依照預算辦理,以及將部分國定假日調整為礦廠之公休日等不合規定者須改正外,其餘則准予備查
紀錄說明:世界經濟不景氣,各行業用煤量銳減,致使滯銷之存煤達四十萬噸;為表彰前常務理事,商研致贈感謝牌一座;民國72年度模範勞工選拔,遴選模範勞工五名至台北中山堂接受表揚,獲選模範勞工者公司另贈精美時鐘一座,工會致贈三百元禮品代金;第十三屆會務人員重新聘任乙案報告;台灣省礦聯會理監事選舉一案報告;慶祝五一勞動節工會致贈會員精美玻璃杯一套與內衣兩件,並發放慰問金;國際自由工聯亞洲區會計劃教育局辦理講習班;礦工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公佈等會議事項,並於下午五時四十五分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