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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之居

本建築原為樹仔腳(在今臺中市南區)仕紳林耀亭之宅第,日治後由林文亭購入,並於明治44年(1911)移居於此,增建外門樓和書房,做為傳授漢文場域,成為犁頭店聞名的漢文私塾。昭和元年(1926) 第二代林友仁加入「臺灣文化協會」,組織「南屯昌明會」激發地方民族意識,後成立「中州詩社」發揚詩學教育,對本市傳統文化教育卓有貢獻。 民國98年(2009)臺中市政府將「輔之居」之內門樓與正廳,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經調查研究後,民國106年(2017)將內、外護龍納入擴大登錄範圍,理由補充為「輔之居」是中市少數有內外雙門樓,加上三合院及雙外護龍的傳統清末民居,日治時期修建時融入洋風,中西建築式樣合併的視覺效果,深具民間建築藝術價值,也見證市街聚落發展的文化洗禮。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南屯區
    臺中市南屯區豐樂里昌明巷15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0980050628號
    2009-03-10 00:00:00.0
    變更/修正
    府授文資古字第10600414301號
    2017-04-12 11:52:03.341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老厝風風雨雨一百多年,但氣派依舊,日治時期第二代林有仁將祖厝正身改建為巴洛克式:希臘式廊柱、白色洗石子壁面,碩大的六角竹節窗,使黝暗的三合院柔亮起來,正廳紅瓦覆蓋下磨得光亮的菅蓁屋頂,又是一片古典美的景緻,在臺中市為碩果僅存。特殊的是壁體與銃櫃的丁字砌作法,造就神龕後面牆壁厚達兩尺。正身部分建築量體保存完好,外門樓與部分護龍卻岌岌可危。
  • 外觀特徵
    本建築原為樹仔腳(在今臺中市南區)仕紳林耀亭之宅第,日治後由林文亭購入,並於明治44年(1911)移居於此,增建外門樓和書房,做為傳授漢文場域,成為犁頭店聞名的漢文私塾。昭和元年(1926) 第二代林友仁加入「臺灣文化協會」,組織「南屯昌明會」激發地方民族意識,後成立「中州詩社」發揚詩學教育,對本市傳統文化教育卓有貢獻。 民國98年(2009)臺中市政府將「輔之居」之內門樓與正廳,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經調查研究後,民國106年(2017)將內、外護龍納入擴大登錄範圍,理由補充為「輔之居」是中市少數有內外雙門樓,加上三合院及雙外護龍的傳統清末民居,日治時期修建時融入洋風,中西建築式樣合併的視覺效果,深具民間建築藝術價值,也見證市街聚落發展的文化洗禮。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注意其構造安全及調查研究
  • 使用情形
    閒置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建設局
    建築所有人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輔之居平面格局呈現臺灣民居所謂的「五部廊廳」格局,三合院的正身為五開間規模,兩側護龍為三開間(側廳並非居中),與正身之間設有耳房連接,護龍末端(南向)為一廂房。整個三合院的動線連繫主要透過一「ㄇ」字型的簷廊串聯正身及左右護龍。正身與兩邊護龍內部則各自有一條內廊聯繫各單元空間。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南屯區
    豐安段
    435
    2
    臺中市
    南屯區
    豐安段
    436-3
    3
    臺中市
    南屯區
    豐安段
    436-20
    4
    臺中市
    南屯區
    豐安段
    450-5
  • 緯度
    24.1251747155683
  • 經度
    120.642614421302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與輔助辦法〉第4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臺中市97年度社區文化性資產守護計畫成果
  • 指定(登錄)理由
    (一)具歷史文化價值。 (二)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 本市歷史建築「輔之居」是目前為臺中市少數留有內外雙座門樓,加上三合院及雙外護龍的傳統清末民居,規模盛大可見過去林家的社會地位及聲望。 三合院正身前簷牆(簷廊)的西化建築裝飾是日治時期,在第二次古厝大幅修建時,刻意將正身立面的裝飾表現出巴洛克式藝術風格,壁體的洗石子粉刷,小口壁磚,西洋柱式加上了臺灣傳統六角形竹節窗,中西建築式樣合併的視覺效果,深具民間建築藝術表現之價值,更足以代表其所見證的臺中盆地市街聚落發展的文化洗禮。 全區應保存範圍包含臺中市南屯區豐安段435 、436-3 、436-20 、450-5 地號,經全區完整保存,以維護古蹟之完整性,俾利建物空間使用配置、生活形制與內、外空間之景觀完整。
  • 開放時間
    目前暫無開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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