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定/登錄
北府文資字第0970004872號
2008-05-28 11:04:33.0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0720592882號
2018-11-06 14:43:21.917
變更/修正
新北府文資字第1090342100號
2020-03-04 00:00:00.0
儀式過程及重要特徵施放天燈無特定儀式,施放過程為:1.首先檢查天燈有無破損,再取出塑膠袋裡沾上煤油附加沙拉油混和液的金紙,使之鬆散能讓空氣流通。2.將鐵線倒折,使金紙不致脫落。3.點天燈前要先由兩人將天燈上方四個角提高拉平,另一人將金紙的四個角點燃,並將底部貼靠地面,使其熱氣充滿後再放手,天燈隨即升空。天燈重要特徵為外形像孔明帽,傳統天燈使用12張金紙,大型天燈須由專業師傅製作,使用金紙數量則視天燈大小比例而酌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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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定基準傳統性:具有古昔生活傳承,風俗形成與發展者/地方性:民俗其形成與發展具地方特色,或與其他地區有顯著差異者/歷史性:由歷史事件形成,具有紀念性意義者/文化性:具有特殊生活文化價值者/典範性:民俗活動具有示範作用,可顯示其特色者/其他(上述基準外之價值)
法令依據<<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第1、2、3、4、5款
指定(登錄)理由一、合乎文化資產保存法「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2項,民俗及有關文物之傳統性、地方性、歷史性、文化性、典範性。
二、另亦含有宗教性、藝術性、社會性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