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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袋戲偶

布袋戲自清治中期輾轉傳入臺灣後,隨著戲劇演出形式的逐漸改變,其戲偶之造型、尺寸等亦產生了極大的變化。在1940年以前,臺灣戲班演出以古冊戲、劍俠戲為主,故普遍使用中國泉州製之布袋戲偶頭,其中尤以江加走的「花園派」及黃良司、黃才司的「塗門派」為代表,其作品分別被稱呼為「花園頭」與「塗門頭」。江加走一生雕粉偶頭無數,其中大部分皆銷售來臺灣供本地戲班使用,據聞數目可達萬件以上,後其子江朝鉉、孫江碧峰繼承家業,而「塗門派」則於清末亡佚。在1937年中日戰爭爆發後,布袋戲偶頭逐漸輸入不易,因此臺灣雕刻師傅開始嶄露頭角,如彰化的徐析森,其本業原為神像雕刻(粧佛),在1940年代即嘗試雕製布袋戲偶,並得臺灣戲班所樂用,後其子徐柄垣亦克紹箕裘,另還有許協榮、沈春福、陳忠榮等人,皆為臺灣傑出的刻偶師傅。布袋戲偶自外台戲、內台戲、電視演出等時期,戲偶尺寸由一尺二逐漸加大到三尺三,偶頭的活動機關、粉彩方式等呈現出了有別於中國閩南區域之造型藝術,更發展出繽紛多元的地域性風格。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高雄市
    80748高雄市三民區建國三路312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高市府文中字第0970024887號
    2008-05-16 17:35:14.0
  • 級別名稱
    傳統工藝
  • 種類
    種類代碼
    E1.6


    種類名稱
    木作


  • 所屬族群
    類別名稱
    漢民族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高雄市鹽埕區中正四路27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文化資產小組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7-531-2560#317
  • 主管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高雄市政府
  • 評定基準
    藝術性:具有藝術價值者/特殊性:構成傳統藝術之特殊藝能表現,其技法優秀者/地方性:傳統藝術領域有價值與地位,並具有地方色彩或流派特色顯著者
  • 法令依據
    <<傳統藝術、民俗及有關文物登錄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款第1、2、3目
  • 保存者/保存團體
    陳忠榮(歿)
  • 指定(登錄)理由
    陳忠榮累積四十年的布袋戲偶雕刻的經驗,青年時期的作品不僅承襲的泉州花園頭的精髓,中年後因製作黃俊雄電視金光布袋戲的戲偶而享盛名,所刻戲偶能掌握戲中人物的性格與外貌特徵;近年霹靂布袋戲當紅,林邊師亦能求新求變,與時俱進,為高雄地區傳統布袋戲偶雕刻技術保存者之個中翹楚。其個人亦致力於各類偶戲的戲偶收藏,對保存傳統偶戲不遺餘力。
  • 代表圖像來源
    高雄市政府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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