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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豆林家四房厝

麻豆林家與板橋林家、霧峰林家為臺灣地區林姓家族有數的三個繁榮家族。 麻豆林家開臺祖林文敏為泉州安溪人,1799年(清嘉慶四年)渡海來臺。早期志書多指出麻豆地區乃林文敏開墾,其實不然;實際上,林文敏抵達麻豆時,當地已有數個家族在此發展,其家族發展是後來居上且在麻豆地區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林文敏將四子朝祥留在身邊看守家業,到了1875年(清光緒元年)時四房子朝祥將其長房林廷瑞一支分出另建大厝居住,此即為新四房。這是四房在看守責任下所做出的決定,主要為了使派下有自己的基業,日後子孫得以有所依托,而非只是留在祖厝管理家業。 新四房厝於1875年(清光緒元年)興建,歷時三年四個月完工。落成後未有過大模的整建修繕動作,僅有做過防治漏水的簡易修繕。新四房厝從林廷瑞開始,僅有三代長期居住其中,第二代林拔、林碧輝兄弟分家,應該在日治時期,林拔取得中軸線左邊,林碧輝取得中軸線右邊,其區分以中軸線分界砌做一道磚牆。 由於林拔僅有一子,所以其使用情況相對單純,戰後林拔一系便遷往外地;其所持有中軸線左邊空間,便租與多戶人家居住,直到該部份拆除為止。 林碧輝所持有的中軸線右半邊產權,大約在戰後初期便分配給六個兒子,整個林家新四房厝右半邊,地上建物及土地持分業已傳承至第四、五代,多數人都已住在外地。最終家族統一意見,將建築捐出成為公共財,並且遷移他處,使得建築定著基地得以活用。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南市
    麻豆區
    和平路20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0970077999號
    2008-04-09 16:55:24.0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目前無人居住,且荒置超過廿年,亟需修復。
  • 外觀特徵
    林家新四房厝第一進原為門屋,脊式為大脊,兩端翹脊。正面牆面做雙層凹壽,內層凹壽開門門扇已不見,而堆砌以磚牆;對看牆開門,為目前唯一入口,其上方有頗為細緻之木雕構件。外層凹壽正面牆面在台度以下以石材組砌,台度以上為木作板堵,原有彩繪;其兩側、上下緣均有木雕板堵,尤以上緣兩堵木雕雕飾以人物主題最為精緻;楣樑上方則設以一斗三升;對看牆面在台度以下為石砌牆面,台度以上為清水紅磚牆面,中為壁堵,裝飾材已不見;上緣水車堵原可能有剪黏泥塑,但目前已不見;最上方可見挑簷斗栱嵌入牆中,有吊筒的作法。 林家新四房厝門屋與護龍側牆之間的院牆在台度以下為石砌牆面,底端石材施有雕飾;台度以上為磚砌牆面,中央開直櫺窗洞,兩端上緣則嵌以綠釉花磚;再往上有水車堵飾,但裝飾材均已消失。 林家新四房厝外側護龍之山牆可見鐵剪刀之設置。 西元1978年五月,中軸線左半側部分遭拆除。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殘破不堪,亟需修復。西元1978年五月,中軸線左半側部分遭拆除。
  • 使用情形
    目前閒置中。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林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南市中西區中正路5巷1號3樓
  • 主管機關單位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6-221356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臺南市政府
  • 室內特徵
    林家新四房厝第一進門屋屋架採捲棚作法,在大通上以兩顆瓜筒與其疊斗,加以雞舌斗輔助,支承檁材。通隨、束隨均有頗為細緻之木雕表現。簷柱為方形石柱,下有青斗石方形柱珠,上續接以木作方柱。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南市
    麻豆區
    中興段
    910地號
    2
    臺南市
    麻豆區
    中興段
    911地號
    3
    臺南市
    麻豆區
    中興段
    912地號
    4
    臺南市
    麻豆區
    中興段
    913地號
    5
    臺南市
    麻豆區
    中興段
    914地號
    6
    臺南市
    麻豆區
    中興段
    915地號
  • 緯度
    23.1797109022685
  • 經度
    120.244955947562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4、15條,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 法第 4 條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歷史建築麻豆林家新四房調查研究
  • 指定(登錄)理由
    1.建物年代久遠並具歷史意義及建築特色 2.麻豆林家為麻豆最重要且具代表性之家族,就地方發展史而言,此建築應予保留
  • 網站名稱
    台南旅遊網
  • 開放時間
    現為私宅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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