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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北泉州厝汾陽堂

建築興建史、使用變遷史 竹北泉州厝汾陽堂位於竹北市斗崙里泉州厝,2004年(民國93年)新竹縣政府在鹿場斗崙一帶,進行都市更新,實施台科大區段徵收,由於竹北泉州厝汾陽堂之三合院建築結構完整,而在竹北都市計畫案中被保留下來,並劃定為公園用地。 汾陽堂建於1957年(民國46年),為一堂二橫屋規模磚造合院建築物,建築主體為五虎下山形式,保留日治時期傳統建築興建之材料、技術與工法,可看出光復初期客家匠師之工藝,具地方特色。 建築相關之人物事件歷史 汾陽堂之興建主要為郭氏克明公下之林健公所創建,郭氏克明公於清代中葉來台後,擇居於六家庄十張犂;當時郭氏傳有四房子孫,散居於六家庄十張犂的河埔和崁頂各處,四房子孫分家時郭氏林建公留在現址,至台灣光復後因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才真正擁有目前汾陽堂現址的土地。 1953年(民國42年)郭氏林建公分家之後,於1957年(民國46年)興建汾陽堂,並成為克明公派下之公廳。郭氏族親十分團結,徵收後積極爭取保留建物,並參與維護管理。 建築場所精神價值 汾陽堂位於東興圳尾端旁,與竹北東興圳之發展有地緣關係,目前環境為都會叢林中所保留之老建物,見證過去六家地區農村發展的歷史。同時也見到客家生活文化、宗族文化的一環,其建築也代表著光復初期傳統建築營造工法上的變遷,亦可為常民生活文化的表徵。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竹縣
    竹北市
    斗崙里文興路107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文字第0960130451號
    2007-09-12 13:26:05.0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汾陽堂雖徵收為公有,但目前仍委由郭氏克明公派下族親會管理,未來將成為公園內的文化空間,目前除整體規劃保留部分作為祭祀、展示之外,亦加入適當再利用規劃,使成為新竹縣地方文化館之一,配合周邊單位環境委外經營管理。
  • 外觀特徵
    竹北汾陽堂是民國四十年代農村建築的代表作之一,有別於六家地區的家族住宅,規模為一堂二橫,外有圍牆區隔,牆身為紅磚砌造,是當年政府發展經濟,推動農業改革,實施三七五減租、耕者有其田等政策,農民的生活因而獲得改善,留下實體見證。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橫屋略有漏水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新竹縣政府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302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46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3-5510201分機600~612
  • 主管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新竹縣政府
  • 室內特徵
    郭家公廳,陳設簡單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其他具歷史建築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竹縣
    竹北市
    自強段
    344
  • 緯度
    24.8167160699318
  • 經度
    121.016858069436
  • 法令依據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五條及《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四條規定,並依新竹縣文化局96年7月26日召開之新竹縣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辦理。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101年竹北泉州厝汾陽堂修復暨再利用報告
  • 指定(登錄)理由
    泉州厝汾陽堂位於縣體育場附近,已徵收為公有,原屋主極富保存意願,汾陽堂建於民國四十六(1957)年,為一堂二橫屋規模磚造合院建築物,規模完整、建築工法嚴謹,可看出光復初期客家匠師之工藝,具時代特色。
  • 開放時間
    預約開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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