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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香蘭考古遺址

舊香蘭遺址的範圍,大致在臺東縣太麻里鄉舊香蘭社區東南方約300公尺,臺9線公路延伸到海岸線,面積約22公頃。 舊香蘭遺址是在民國87年(1998)被發現,可能出現在距今1,980年至2,300年之間。民國92年9月,舊香蘭遺址附近的海岸砂丘因受杜鵑颱風的侵蝕,露出埋在砂丘底部的史前文化層,但這露頭隨時會再被侵蝕而消失。於是,臺東縣政府委託史前館緊急進行「舊香蘭遺址搶救計畫」,由李坤修副研究員進行搶救發掘和研究,到民國94年2月結束。 資料來源:臺東縣舊香蘭遺址搶救發掘計畫 舊香蘭遺址被視為「卑南文化三和類型」的遺址之一。海岸區的搶救發掘所出土的一些標本,是東部地區的首次發現,也是臺灣考古的唯一的發現,例如刻有百步蛇紋的骨角器、斜紋多彩琉璃珠,半熔解的玻璃材料、砂岩製的模具等,可以說是臺灣史前文化與原住民文化之間的重要環節。 資料來源:臺東縣舊香蘭遺址搶救發掘計畫

基本資訊

  • 現狀
    海岸搶救區:進行考古挖掘,出土物則由史前博物館保管。其餘遺址範圍多數農耕地種植釋迦果,目前以現地保存列冊管理。 非都市計畫區之農牧用地(188、903、904、905地號)非都市計畫區之交通用地(888地號)非都市計畫區之國土保安用地(889、890、891地號)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臺東縣太麻里鄉南太麻里溪出海口南岸,舊香蘭社區東南方約300公尺的臺9線公路至海岸線之間。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1060092740號
    2017-03-02 00:00:00.0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1條規定完成重新指定、登錄及公告程序
    指定/登錄
    府文資字第 0963018731 號
    2007-06-14 00:00:00.0
  • 級別名稱
    縣(市)定考古遺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土地所有人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土地所有人
    原住民族委員會
  • 文化意義
    舊香蘭遺址除了能證明這是一處史前聚落遺址之外,更重要的是她出現三項重要的考古證據:1、在遺址上出土的部分陶器、石器及骨角器上出現百步蛇紋飾,這項具體的證據證明這遺址和原住民文化可能有直接的淵源。2、這遺址文化層內出現隨地散落的琉璃珠及鐵渣,也出現鍛造鐵器的現象及熔解玻璃材料的證據,證明這遺址可能曾經是一個金屬器及琉璃珠的製造場所。3、這遺址出現鑄造金屬器的模具,從模具特徵推斷,所鑄造的器物有青銅鈴、青銅刀柄等,證明這遺址可能也是臺灣史前製造青銅器的工廠。 上述這三項證據,在台灣原住民文化起源的研究上,及台灣史前文化及原住民文化的工藝技術研究上,應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此外青銅器模具的出現,更成為臺灣史前文化與南島文化間交流的一條重要線索。因此舊香蘭遺址是一處不可忽視的重要遺址,如進行評等,應可被列為重要的國家遺址。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東市南京路25號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資產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89-350129
  • 主管機關名稱
    臺東縣政府文化處
  • 所屬主管機關
    臺東縣政府
  • 評定基準
    遺址保存狀況之完整性/遺址供展示教育規劃之適當性
  • 定著土地之範圍
    臺東縣太麻里鄉蘭里段188、888、903、904、905、889、890、891地號。
  • 土地使用狀況
    遺址所在土地除海岸地帶為沙灘外,則為已開發之農地,以種植釋迦果園為主。另林務局管理之國土保安用地,以做為保安林使用為主,種植木麻黃樹林及自然海岸植生。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蘭里段
    188
    2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蘭里段
    888
    3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蘭里段
    889
    4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蘭里段
    890
    5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蘭里段
    891
    6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蘭里段
    903
    7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蘭里段
    904
    8
    臺東縣
    太麻里鄉
    蘭里段
    905
  • 緯度
    22.580595301498803
  • 經度
    120.99908883197523
  • 法令依據
    1.依據新修訂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11條規定。 2.106年2月20日臺東縣106年度第1次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辦理。
  • 鄰近遺址核對說明
    香蘭遺址,位於臺東縣太麻里鄉香蘭村,南太麻里溪右岸,即香蘭車站西北處,太麻里鄉第五公墓上。海拔高度60 至75 公尺。出土打製石杵(劉益昌等1994)、帶穿孔板岩(臧振華、葉美珍2000)等。調查時遺址為釋迦園,地表多枯葉覆蓋,調查時無發現遺物。
  • 指定(登錄)理由
    依據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符合指定基準第五項:遺址保存狀況之完整性及第六項:遺址供展示教育規劃之適當性。
  • 代表圖像來源
    109-110年度臺東縣文化資產個案資料同步更新維護計畫-姜柷山提供
  • 使用情形
    遺址所在土地除海岸地帶為沙灘外,則為已開發之農地,以種植釋迦果園為主。另林務局管理之國土保安用地,以做為保安林使用為主,種植木麻黃樹林及自然海岸植生。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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