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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大安溪橋

「舊大安溪橋」橫跨橋體跨越臺中市與苗栗縣界之大安溪下游,原為海線鐵路與臺一線公路共構之橋樑,其中鐵路部份創建於日治大正9年(1920),公路部份則於昭和9年(1934)完工。 戰後隨著車流運量增加,臺灣省公路局在下游側另興建新大安橋,於民國64年(1975)完工通車,臺一線就此改道。民國76年(1987)海線鐵路亦改經舊橋東側之新鐵路橋,自此舊大安溪橋已不再具有交通功能。 舊大安溪橋之鐵橋橋板已遭拆除,公路橋與橋墩雖得以留存,民國93年(2004)因颱風溪水沖毀中斷橋面而形成斷橋。 民國95年(2006)臺中縣政府以舊大安溪橋為鐵公路共構之唯一形式,見證臺灣交通發展史,具有特殊及稀少性,且工程技術亦有研究價值,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大甲區
    北端橋台坐落北堤東路與中山路二段,南端橋台坐落中山路一段與防汛道路交接處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0950007641號
    2006-09-27 00:00:00.0
  • 種類
    種類代碼
    A15


    種類名稱
    橋樑


  • 現狀
    因縱貫道路(台1線)改道,廢棄不用。 橋墩於民國93年七二水災,中段沖毀二座,成為斷橋。
  • 外觀特徵
    舊大安溪橋的橋墩與橋台為外層石砌,內填卵石混凝土,屬於「石工橋」(masonry bridge,包括石材、磚材)型式,構造上則採鈑桁梁系統,屬於單桁橋中的「桁橋」,此種結構系統約於西元1920年代開始廣泛運用,舊大安溪橋竣工年代恰是鈑桁橋技術最成熟也最普遍使用的時代。 舊大安溪橋橋墩,外表石砌工法相當細緻,是日治時期石構造典型案例,且其橋墩表面石材皆採自於大安溪河床,就其整體構造,則是臺灣橋樑技術史不可或缺之案例。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確認橋梁結構體是否有立即危險。 設置安全防護措施。
  • 使用情形
    廢棄不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非房屋建築,無室內空間。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
  • 緯度
    24.3744457471718
  • 經度
    120.651104000278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五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四條規定。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前臺中縣文化局調查
  • 指定(登錄)理由
    本橋為鐵公路共構唯一型式,見證臺灣交通發展史,具特殊性、稀少性,工程技術亦有研究價值,值得保存。
  • 開放時間
    未開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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