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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彰化第二幼稚園

原彰化第二幼稚園現址為清代彰化白沙書院,白沙書院創建於乾隆10年(西元1745年)。日治時期,日人實施市區改正,白沙書院遭拆毀。明治38年(西元1905年)臺灣總督府以府令第16號發布「幼稚園規程」,並在同年以第88號府令公布「私立學校規則」,於是在全臺各地開設幼稚園。 大正初期臺中廳廳長訪視彰化街之時,吳德功、楊吉臣及李崇禮等紳商代表即向廳長提出設立本島人的高等女學校和幼稚園之期望,提出彰化街本島人的幼稚園設立計畫,並於大正6年(西年1917年)創辦彰化第二幼稚園,當時地址為「彰化街字東門二一一番地」,亦為白紗書院原址。據《臺灣日日報》載,該園原預定在彰化市街中央蓋新的園舍,後假彰化東門街孔子廟開園。在此之前,彰化僅有於大正5年(西元1916年)由日籍商人村木宗三創設的日籍生幼稚園「彰化幼稚園」(後於彰化第二幼稚園設立後改為彰化第一幼稚園),故彰化第二幼稚園為彰化支廳最早設立的臺籍生幼稚園。該園設立由地方社會領導階層推動,其設立主旨為臺籍兒童進入初等小學的預備學校,幼稚園的教育課程大致分為遊戲、唱歌、說話、禮儀、手工五科。 大正10年(西元1921年)發布「臺灣公立幼稚園規則」,於大正11年(西元1922年)彰化第二幼稚園轉由臺中州立政府管轄。該園自設園以來,以孔子廟作為臨時園舍,隨後積極尋找新園址,昭和5年(西元1930年)購入孔子廟右側空地,並於該年9月園舍新建築落成,從此,該園開始有獨立的校園與園舍,園生的學習和活動遠較過去方便。 昭和12 年(西元1937年)受到中日戰爭影響,臺中州當局廢除轄下所有公立幼稚園,彰化第二幼稚園改為私立雙葉幼稚園,主管機關為彰化市役所,但經費方面仍由州、市當局給予補助費用以維持經營,於昭和20年(西元1945年)因二戰結束停辦。 二戰後,來臺接收的政府當局積極恢復戰前秩序,由於戰前有許多因戰爭而閉園的幼稚園,地方政府陸續設立公共幼稚園,以支持學前教育,民國37年(西元1948年)彰化縣政府於彰化第二幼稚園舊址,成立大成幼稚園,後於民國84年(西元1995年)搬遷至中山國小。原彰化第二幼稚園於民國95年(西元2006年)經彰化縣政府登錄為歷史建築,之後曾作為餐廳,目前轉型成彰化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彰化縣
    彰化市
    民生路154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第0950002952A
    2006-09-26 09:20:13.0
  • 種類
    種類代碼
    A99


    種類名稱
    其他設施


    其他說明
    教育設施


  • 現狀
    原彰化第二幼稚園於民國95年(西元2006年)登錄為歷史建築,現在建築狀況良好,作為彰化青年職涯發展中心。
  • 外觀特徵
    本案為日治時期設立之彰化第二幼稚園,為彰化市僅存日治中末期木構造幼稚園建築案例。初建時僅有木造教室二間,二戰後隨著園生增加空間不敷使用,陸續於木造教室後方興建木造辦公室、廁所與磚造宿值室(後改稱保健室)和廚房等,目前僅留存校舍木造教室、廁所以及旗桿臺,校舍前廣場左右仍保存一座防空洞,具有特殊歷史文化意義。 原幼稚園前方設有一廣場,為早期為幼兒活動空間,左右各有一座防空洞。在教室與廣場空間之間設有一旗杆臺,為幼稚園朝會升降旗使用。本案建築後方於後期新建一玻璃屋,現主要辦理相關青年職涯課程使用,為辦理會議、課程講座空間。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1.建議管理單位定期於風災震災後進行巡視,若有重大破壞或改變應立即通報主管機關。 2.建議主管機關協助改善屋頂瀝青滴落問題。
  • 公告建號
    項次
    1


    大小段
    孔門段


    縣市
    彰化縣


    鄉鎮市區
    彰化市


    建號
    229


    所有權屬
    公有


  • 使用情形
    原彰化第二幼稚園現作為彰化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並設有相關解說牌可供自行閱覽,目前由彰化縣政府青年發展處使用管理。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彰化縣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3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彰化縣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7292201
  • 主管機關名稱
    彰化縣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彰化縣政府
  • 室內特徵
    原彰化第二幼稚園教室為木構造建築,教室前方設有迴廊,牆面開有多扇窗戶,以利通風採光,後方的牆壁並設有斜撐,增加教室的結構,兩側山牆外觀為木製雨淋板。教室現改作辦公室與諮詢室,並於外側保留木造廁所。
  • 是否收費
  • 是否開放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價值者/表現地域風貌或民間藝術特色者/具建築史或技術史之價值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彰化縣
    彰化市
    孔門段
    504
  • 緯度
    24.0785223541996
  • 經度
    120.543129376551
  • 法令依據
    <<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暨<<歷史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4條
  • 歷史沿革資料來源
    毛一波編寫,《彰化縣志稿卷八教育志》,彰化:彰化縣文獻委員會,1978,P.51。 陳仕賢著,《彰化縣古蹟與歷史建築導覽手冊》,彰化:彰化縣文化局,2006,P.77。
  • 指定(登錄)理由
    為日治時期彰化第二幼稚園,彰化市僅存日治中末期木構造幼稚園建築案例,具特殊意義;建築大致保持原貌,具建築史價值;建築本身素雅古樸,表現地域風貌。校舍前廣場左右仍保存一座防空洞,且與孔廟建築之結合,具有特殊歷史文化意義。
  • 開放時間
    週二至週日,上午9時至下午19時。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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