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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坌坑考古遺址

1.提報:1958年6月由盛清沂先生、吳基瑞先生共同進行調查採集時發現提報。 2.列冊:1962-1964年間,由台北縣文獻委員會與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劉斌雄先生進行三次調查與採集,確認本遺址各文化層內涵,並被登陸於台北縣志史前志及臺北文獻中。 3.一級古蹟指定:1991年12月由內政部指定為一級古蹟。 4.國定遺址指定:2006年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百零二條,重新指定為國定遺址。

基本資訊

  • 現狀
    墓葬破壞、採石破壞、耕作影響區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文資籌研字09500017951號
    2006-05-01 08:48:25.986
    -
    變更/修正
    文授資局物字第10630129932號
    2017-01-17 17:33:54.029
    變更/修正
    文授資局物字第1093007626號
    2020-07-06 00:00:00.0
  • 級別名稱
    國定考古遺址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張O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洪OOOOO
    土地所有人
    洪OOOOO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李OOOOOO
    土地所有人
    李OOOOOO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康OOOOO
    土地所有人
    黃OO
    土地所有人
    周OO
    土地所有人
    劉OO
    土地所有人
    黃OO
    土地所有人
    黃OO
    土地所有人
    莊OO
    土地所有人
    黃OOOOO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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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OOOOO
    土地所有人
    林OOOOO
    土地所有人
    林OOOOO
    土地所有人
    中華民國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洪OO
    土地所有人
    張OOOOOO
    土地所有人
    莊OOOOO
  • 文化意義
    1.大坌坑文化命名遺址。 2.多文化層遺址。 3.具有學術史重要意義。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台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 主管機關單位
    古物遺址組遺址科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177632
  • 主管機關名稱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所屬主管機關
    文化部
  • 評定基準
    遺址在文化發展脈絡中之定位及意義性/遺址在學術研究史上意義性/遺址文化堆積內涵之特殊性及豐富性/同類型遺址數量之稀有性/遺址保存狀況之完整性/遺址供展示教育規劃之適當性/具其他遺址價值者
  • 定著土地之範圍
    新北市八里區楓櫃段88、89、90、91、92、93、94、95、140、141、142、143、144、145、146、147、151、177、179、259、260、261、267、269、270、272、276、280、573、574、575、576、577、578、579等35筆地號土地,面積計131,620.1平方公尺。新北市八里區楓櫃段88等35筆地號土地。
  • 土地使用狀況
    為私人土地,多為現代墓葬。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88
    2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89
    3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90
    4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91
    5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92
    6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93
    7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94
    8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95
    9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40
    10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41
    11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42
    12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43
    13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44
    14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45
    15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46
    16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47
    17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51
    18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77
    19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179
    20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59
    21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60
    22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61
    23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67
    24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69
    25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70
    26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72
    27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76
    28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280
    29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573
    30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574
    31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575
    32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576
    33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577
    34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578
    35
    新北市
    八里區
    楓櫃段
    579
  • 緯度
    25.151534000089846
  • 經度
    121.41488563927142
  • 法令依據
    考古遺址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3條
  • 鄰近遺址核對
    位於或鄰近列冊遺址
  • 指定(登錄)理由
    (一)考古遺址在文化發展脈絡中之定位及意義性: 大坌坑考古遺址是臺灣新石器時代早期大坌坑文化的命名考古遺址。大坌坑文化代表第一批擁有農耕技能的人群在臺灣的遺留,並可能是臺灣南島語族的祖先型文化。 (二)考古遺址在學術研究史上之意義性: 本考古遺址於1958年經盛清沂先生和吳基瑞先生共同調查且命名,其後歷經數次考古試掘。1964-1965年間,宋文薰先生、張光直先生帶領臺灣大學與耶魯大學聯合考古隊的試掘工作,初步建立了臺灣北部史前文化層序,提出粗繩紋陶所代表的大坌坑文化層是臺灣新石器時代最古老的史前文化,並推測其與南島語族起源的關係;該發掘成果也陸續在張光直先生及其他學者後續論著使用,作為其討論史前亞洲大陸東南沿海與臺灣間人群互動的重要資料,大坌坑考古遺址也成為國際考古學界所熟知的考古遺址。 (三)考古遺址文化堆積內涵之特殊性及豐富性: 大坌坑考古遺址具有多文化層堆積,包括大坌坑文化、訊塘埔文化、圓山文化、植物園文化、十三行文化及近代漢文化等六個文化層,文化內涵十分豐富。出土粗繩紋陶所代表的大坌坑文化層是臺灣新石器時代最早的史前文化,是研究南島語族起源與遷移的重要材料;十三行文化層出土大量宋元以來的貿易陶瓷,對瞭解當時臺灣與中國甚至東南亞一帶的交通與互動關係具特殊意義。 (四)同類型考古遺址數量之稀有性: 本考古遺址為臺灣北部考古遺址中少數具有六個文化層堆疊者,幾乎涵蓋北部地區大部分的考古文化層,且為大坌坑文化的典型考古遺址與命名考古遺址,十分稀有難得。 (五)考古遺址保存狀況之完整性: 本考古遺址自1958年發現後,雖遭受墓葬、果園旱田種植等當代人群活動行為局部破壞,但考古遺址上並無大規模開發行為,目前保存狀況尚屬良好。 (六)考古遺址供展示教育規劃之適當性: 本考古遺址位於新北市八里區觀音山麓,鄰近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宜於規劃室內展示、現地導覽及教育推廣活動,具展示教育之適當性。 (七)具其他考古遺址價值者: 本考古遺址位處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內,面對淡水河口河海交匯處,視野遼闊,吸引史前迄今不同時代人群住居,留下珍貴文化資產。本考古遺址當可結合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推廣具文化內涵的觀光旅遊,豐富當地觀光資源的層次與深度。 (八)具全國代表性及價值: 本考古遺址屬於少數研究取向的發掘,並因張光直先生的研究成果,於國際考古界極具知名度。自史前到近代涵蓋六千年以上的文化脈絡,考古學家從而確認臺灣北部地區史前文化層序關係。由於大坌坑文化為臺灣新石器時代早期階段的代表,分布範圍遍及臺灣及澎湖群島海岸地帶,本考古遺址作為大坌坑文化研究的起始點,於臺灣考古學上重大意義不言而喻。
  • 代表圖像來源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提供
  • 使用情形
    為私人土地,多位現代墓葬。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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