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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煥文墓

廖煥文祖籍福建省漳州府詔安縣官陂,屬「活廖死張」系統之「詔安客」,生於清同治9年(1870),卒於日治昭和9年(1934)。日治時因經營蔗業與土地開發而致富,並熱心地方事務,曾任山仔腳庄保正,並倡議捐建「知高橋」與「新庄橋」,以利庄民橫越筏子溪之交通。 廖氏辭世其墓葬由地方仕紳多人參與,墓園之營造擇大肚山東麓緩坡為墓址,投以三甲八分水田價額之鉅資,石材之採購暨石匠,俱求之於泉州,歷時六月方成。當時名人有櫟社社長傅錫祺與烏日學田詩人陳若時等亦為之題銘。本墓具有之建築文化價值,及對南屯地區拓墾史之意義,可作為本市本土教學之教材。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臺中市
    南屯區
    20號公墓74號墓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府授文資字0950076738號
    2006-04-26 00:00:00.0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12


    種類名稱
    墓葬


  • 現狀
    民國96(2007)年完成修復及再利用計畫,民國99(2010)年完成修復。
  • 外觀特徵
    廖煥文墓建於昭和9年(1934),仍恪遵中國傳統「天圓地方」規制,墓龜成圓,前後墓埕成方,並有半月形前庭,墓園以花崗岩與青斗石二色石材為主要構材,其后土基座、石獅形貌、印度門衛造型石翁仲、臥姿裸女等石雕,均為其重要特色。 「蔗界尊元」、「蔗境白眉」與「佳蔗境安」等石雕銘刻,為其事業見證;而墓碑上「考煥文張公塋」,為證明其出身「生當姓廖,死後歸張」的張廖派。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本墓具有之建築文化價值,及對南屯地區拓墾史之意義,可作為本土教學之教材。
  • 使用情形
    維持原始用途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台中市政府
    建築所有人
    廖OO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主管機關單位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4-22290280
  • 主管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 所屬主管機關
    臺中市政府
  • 室內特徵
    無室內空間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具稀少性,不易再現者/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者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臺中市
    南屯區
    寶文段
    94
  • 緯度
    24.1448158418273
  • 經度
    120.607924150494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第2條第1項第1、3、4、5款
  • 指定(登錄)理由
    ㈠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㈡各時代表現地方營造技術流派特色者。 ㈢具稀少性,不易再現。 ㈣具建築史上之意義,有再利用之價值及潛力。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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