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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街長多田榮吉故居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臺灣割讓予日本後,來臺的日本人,受到殖民地政府的各種優惠和保護,除了在此地經商有成之外,又多擔任地方各行業團體的領袖,更出任各地方的首長或民意代表,進而擔當統治者殖民地政策的執行者,多田榮吉就是其中之一。 多田榮吉於明治三十年(1897年)年來臺,在臺北榮町(今衡陽路)開設電器行,結束營業後於明治三十八年(1905年)遷居淡水,此後他在淡水投資經營各類雜貨及政府機關所需用品的承包業務並開設商會,經常出資出力貢獻地方,昭和五年(1930年)被任命為第四任淡水街長,至昭和八年(1933年)請辭。 多田榮吉故居於昭和九年(1934年)建造完成,完工時多田榮吉已卸下街長職務,並在此居住到昭和二十年(1945年),至戰後被遣送回日本。戰後各行政機關由台灣行政長官公署接收,民國四十一年(1952年)由台灣省公產管理處接管,經歷管理機關更名等十餘年後,現由新北市淡水古蹟博物館管理。

基本資訊

  • 現況地址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地址
    1
    新北市
    淡水區
    馬偕街19號
  • 公告
    類別
    公告文號
    公告日期
    備註
    指定/登錄
    北府文資字第0940003523號
    2005-04-21 09:45:20.0
  • 級別名稱
    直轄市定古蹟
  • 種類
    種類代碼
    A3


    種類名稱
    宅第


  • 現狀
    二戰後新建鐵製紅色大門及圍牆,建築正立面外觀大體維持完整,難面隅棟外圍隅瓦損壞,緣側雨庇改為金屬頂,格子戶籍玄關門扇腰間部分有玻璃破損,南、北側及背立面皆有木料腐朽及構件缺損狀況;室內格局仍保有日式建築中主要空間配置,但因建物年久,亦產生不同程度劣化。 經民國一百零五年(2016年)修復工程後對古蹟本體建築施以木作及泥作保留舊有構件並重新修補後安裝、瓦作仿舊重作等工程,另進行庭園景觀工程,修復圍牆並新作木製大門及木欄杆、前庭重作水池等。 資料來源: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街長多田榮吉故居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外觀特徵
    多田榮吉故居全區平面呈一不規則、狹長的島形,自前門進入前院到住宅前院落漸寬,至後半段漸窄,宅之左右皆有通道以達後院,後院留有獨立的水泥二層樓房及倉庫之雜物間。建築本體為傳統日式住宅,其正立面面寬約8.3公尺,主要入口居中,兩側設窗,至後段幾經「L」型轉折、逐漸收縮到只剩廁所之空間,面寬餘1.9公尺,成「前平後尖」的格局。 正立面屋頂採用「入母屋造」,正面使用千鳥破風,山尖部位使用「木連格子」,屋脊經轉折至背立面時呈「方形造」樣式,屬於棧瓦葺,山牆的屋簷使用螻羽瓦(袖瓦);屋脊的部分以熨斗瓦推疊,使用「丸冠瓦」、「平冠瓦」、「鬼瓦」與置於鬼瓦前端的「巴瓦」等造型。棧瓦斷面呈波浪狀,唐草瓦使用於屋簷的尾端,作收邊之效。 曲度較大的丸冠瓦用於屋頂大棟(正脊);降棟(垂脊)與正立面的隅降棟(斜脊)則使用較為平緩的平冠瓦,並皆以鬼瓦收頭。大棟兩端與降棟、隅降棟的前端所使用的鬼瓦造型各異,大小也不完全相同,正立面大棟的鬼瓦與隅降棟的鬼瓦同為雲紋型,背立面屋頂的鬼瓦則為方形,塑有卷草紋飾。 資料來源: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街長多田榮吉故居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應重點維護之事項
    建物四周及內部應儘量保持通風及採光良好,並定期打掃、整理維護建物本體與周邊環境,如牆角、屋簷、屋根與平竿緣天井間、押入內及平日鮮有人走動之處,易堆積塵土、吸收濕氣或結蜘蛛網,造成蟲蟻聚集以及黴菌生長,使古蹟本體受到侵蝕。另有建物木地板下方之基礎處,易造成蛇蟲鼠蟻的聚集,需定期清理。 資料來源: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街長多田榮吉故居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使用情形
    做展示場館之用。
  • 所有權屬
    身分
    名稱
    土地所有人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 主管機關聯絡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28樓
  • 主管機關單位
    文化局
  • 主管機關聯絡電話
    (02)29603456
  • 主管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
  • 所屬主管機關
    新北市政府
  • 室內特徵
    室內配置,以中央「廊下」貫穿全宅,將平面分為「北」與「南」兩區,廊下的東端設置入口及玄關,西端設置便所及風呂(浴室),並將前緣側(應接間)朝向具有遠景的東南面,可遠眺淡水河與對岸的觀音山,南側多配置座敷、次之間等,有良好的景觀空間,並反映於前緣側及後緣側上,兩空間面積和深度特別大,皆放置雙面落地木拉門(障子戶)。除玄關、勝手口、風呂等出入口採用水泥地面之「土間」外,一般的生活起居空間,使用稱為「高床」之干欄式建築的高架地板,建築屋架配置屬於中型規模,使用「投掛樑」作法,兩根橫樑小部分重疊搭接於相對垂直的敷樑之上,使得投掛樑非水平而略呈上揚狀,並於投掛樑上加短柱,稱作「束」,束與束組成十一架規模的小屋組。屋頂上棰木(椽條)的間隔一直延伸下來等同於下見板(雨淋板)的押緣,組合式屋架由內而外,由上而下,均具有一致性。 資料來源:臺北縣縣定古蹟淡水街長多田榮吉故居修復或再利用計畫
  • 評定基準
    具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定著土地範圍(公告地號)
    項次
    縣市
    鄉鎮市區
    大小段
    地號
    1
    新北市
    淡水區
    紅毛城段
    786
  • 緯度
    25.17328890173273
  • 經度
    121.43731182418735
  • 法令依據
    <<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民國九十五年一月十二日發布)第2條第1項第1款
  • 指定(登錄)理由
    1.本建物為日本治臺時期官員之住宅,具有歷史見證意義,位於日式住宅區,增添淡水的國際性色彩。 2.環境形式優美,位在砲臺埔前緣,俯瞰淡水河,遠眺觀音山,附近植栽茂盛。 3.整體建物仍具日式木造住宅之完整特色,在現今淡水地區已屬稀少,突顯地方特色。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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