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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礦物局煤礦安全設施 通知(上)

民國77年3月14日,臺灣省礦務局局長林崇標發函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說明依照「臺灣省深部煤礦安全設施要點」,瑞三鑛業公司應照各條文內容辦理改善作業,並檢附「臺灣省深部煤礦安全設施要點」應辦理完成之時間表,而安全設施要點及各項目實施日期與辦法,已於民國77年3月4日發函核備,需於期限內改善設施完畢,以確實強化礦場安全措施。

經濟部、建設廳、礦務局保安組第一、二、三、四課,與瑞芳汐止、三峽、頭份等礦場保安中心,需追蹤督導改善情況;臺灣區煤業同業公會依安全設施要點六之三與七之一兩項目,於民國77年3月31日前,需研擬出具體辦法並提報台灣省礦業局作審查。

附有一張「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辦單」,擬處理礦場之主扇預備電動機、備用發電機、捲揚機…等項目,而主斜風坑未直線化且斜度低,因此無法安裝捲揚機,並建議民國77年6月30日以試辦之後之辦理結果再行決定。

基本資訊

  • 取得對象
    瑞三鑛業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方式
    撿拾
  • 管理者
    周朝南
  • 別名
    煤礦安全設施改進通知
  • 撰寫者
    黃昱儒
  • 創作者
    林崇標
  • 時間資訊
    發表日期
    民國/戰後時期

    創作時間
    1988/03/14
  • 資料使用語言
    中文
  • 媒體類型
    文件
  • 尺寸
    26.2cm*18.1cm
  • 存放位置
    新北市瑞芳區光復里柴寮路95號
  • 材質
    紙張
  • 時間分期
    民國戰後時期
  • 地點
    創作地點
    新北市瑞芳區 (121.822098, 25.103052)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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